避税渠道一:延误工期
不管如何收取税款,都必须等待项目完全完成,然后才能考虑成本。因此,只能通过预先收集1%或0.5%的值来解决。一旦项目完全没有完成,国家将无法征税,企业也将无法缴税。
假设有一个社区完成了95%的完成工作,而另外5%的未完成工作,那么您可以不缴纳税款也可以不缴纳滞纳金。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有问题。笔者认为,如果国家严格征税,由于影响巨大,必然会迫使一些企业采取这种消极方式避税。
避税渠道2:改善劳动力
对于一家股份制公司,一旦通过平衡计算发现增加劳动力可以避免征税,极有可能提高特别是高管的薪水。特别是万科,这类似于内部人控制。
当然,可以使用传统的避税方法,例如购买大量保险。因此,在这里,首先,我希望万科等上市房地产公司和私人公司的高管们在等待资金的到来。
避税渠道3:精装修
目前,房地产市场一直以空白房屋的供应为基础,从而使土地的增值部分更大。引入土地增值税后,我相信许多房地产公司更愿意增加成本并出售精美的房屋,以减少增值部分并避免税收。
也就是说,在未来的装饰市场中,购房者的份额将减少,面对开发商的市场,协议将增加。
避税渠道4:项目公司
通过项目公司运作的开发人员非常聪明。在预付款期间,可以在开发完成后将其注销。因此,此方法可以更好地避免某些税费。越来越多。同时,已经发展起来的项目公司应逐渐增加取消的数量。由于
具有普遍影响和相对较大的影响,为了增加扣减额和增加房屋公司的成本,恢复土地扩散税将促使一些企业进行虚假账目,以减少或根本不需要支付土地增值税收条件。
避税渠道5:转售以出租
对于未将财产权转让为自用或出租的企业,土地使用增值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清算该税收时未列出收入,费用和支出不扣除。这表明招商房地产等租赁比例较大的公司影响较小。由于同时拥有销售和租赁物业,因此存在内部经营的空间,这增加了物业的销售成本。这样的住房公司将有更多的条件来避免土地增值税。
该协议很可能促使更多公司增加租赁比例并改变行业的经营产品结构,这对于确保行业的稳定运行非常有帮助。
一般而言,内资房地产公司通常使用虚假成本来避免“手脚”上的税收,而外资房地产公司则善于使用“转让定价”来避税。所谓的“虚假成本”是通过人为增加成本,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利润甚至损失最小化来避免征收所得税。
有6年房地产从业经验的人透露,调整报表以转移利润的行为在房地产行业非常普遍。例如,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希望将利润转移到国外,并告诉其会计师“接受2000万元人民币的海外业务接待费”。另一家房地产公司已将一些设计工作移交给其自己的海外关联公司,以设定很高的设计成本来转移利润。曾在广东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工作的财务会计师透露,该公司有三家独资文化公司和技术咨询公司,被称为多元化经营。实际上,这些公司用于进行关联交易以完成利润转移。下属公司每年收取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所谓促销计划和咨询费,然后购买所谓的艺术品作为文化公司的固定资产,以完成最终的利润转移,因为这些艺术品来自母公司老板买的那个根本不值钱,而只是一个道具。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榜”上没有房地产企业。即使在专门为房地产公司设立的“ 2003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业十大纳税”中,房地产公司所缴纳的税收总额也不容乐观。
2.避税的具体方法
1)是挂在经常帐户上的预售房购买款。保持预售房屋的购买占比,以便应立即缴纳的税款变成循环流动性,逃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常用的一种方法。
2)根据收入原则,为提前收据出具收据,不发行票证,隐瞒收入或确认收入。从预售商品房收到的预收款仅发给购买者以“收款收据”,对帐务处理不进行预收款处理,或仅记录一组正在运行的帐目以进行内部控制。
3)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由于未清,账目未完成或商品房销售完成等各种原因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4)随意调整纳税申报额。由于资金紧张,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这一年内随意调整其纳税申报额。通常的做法是在年初和年中减少申报金额,并在年末偿还。
5)这是一项“空置”政策,不会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发项目应在结算和销售完成后清算土地增值税,一些开发商尚未结算或故意离开一,二套尾楼。图书馆。
VI)是虚构列的开发成本,它任意扩大了成本支出的范围,而虚构列是工程成本。企业预收的销售款项,甚至已收的全部销售款项,均不计入收入或帐户外循环,从而减少或不支付房地产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VII)根据住房债务和自用商品房的收入原则,不确认收入。商业住房的补足付款仅记录在工程团队的往来帐户中,而未进行相应的收入调整。代理卖方的手续费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从代理处收取的财产款的净增加额为应税营业额,从而减少了营业税。
八是扩大拆迁补偿面积,减少可售面积,结转运营成本。
九)是降价。没有正当理由降低商品房销售价格,从而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0)故意推迟该项目的最终帐目和完成时间,以避免土地增值税清算。
1.以台湾为开发手段合理避税
使用这种方法,营业收入和股息收入的收入性质可以在收入性质上相互转换,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营业方法以减轻税收负担。
示例:甲公司计划投资200万元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建筑项目。公司A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公司B合作:
1 A公司投资200万与B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楼。
2甲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向乙公司贷款200万元,用于参与商业和住宅楼的开发。
3公司A可以通过投资方式参与商业和住宅建筑的开发
计划分析;现在假设甲公司在半年后退出了商业和住宅建筑开发项目,经过与乙公司的协商后获得现金40万元。
计划1:合作开发
A公司和B公司合作开发了商业和住宅楼。一年后,收入为40万元。收入根据税法分配为项目收入。由于甲公司出资,其收入没有分担任何费用。当公司收到40万元时,相当于公司将部分共同开发的商业和住宅建筑物转让给B公司,转让价格为240万元,转让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和房地产附加费销售,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所得税后均为收入。
选项二;贷款资金
如果A公司通过银行向B公司借了200万元,且利率为5%,则A公司也将在一年后收回40万元,这是金融业扣除营业税后的收入。并支付附加费和所得税。
选项三:投资股票,商业大楼建成并出售后将分配回股息。
由于两家公司A和B的税率相同,因此无需支付公司的税后利润40万元,即,甲公司获得的经济效益为40万元。 。
计划结果;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从节省税费的角度来看,这三种方案是最好的。也就是说,甲公司以200万作为投资份额,所收回的40万税后利润不需要补税,成为甲公司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
2.通过股权转让合理避税
示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海滨城市开发了一家五星级餐厅,并将其出售给外国投资者。开发成本为18亿元,价格为28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约1.77亿元(计算过程略)
计划分析;
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首先投资设立子公司“ Some Hotel”。在酒店的固定资产建成后,将酒店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后,上述税款将免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 X and X Hotel”,该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部分;某酒店固定资产的建设,有关建设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并付款
第三部分:固定资产完成后,房地产公司会将酒店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外国投资者,房地产公司将收回股权转让价格和酒店的所有债权。
经过上述规划,尽管股权转让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这部分所得税原本是用来缴纳房地产开发收入的,但股权转让业务不缴纳业务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土地增值税收,从而减少了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巨额税收。
3.使用合约装修费合理避税
示例:为了进行促销,一家开发公司向客户收取装饰费以用于促销目的。有一套高端住宅,面积为10,000平方米,面积为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