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建立有限合伙制来避税。例如,他们现在选择在更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镇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或者寻找减税措施以建立有限合伙企业。
与离岸信托类似,也有基金会。自1920年代以来,列支敦士登开始从事房地产和资产规划业务,而基础业务也已萌芽。
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该基金会最重要的特点是保密,没有成员或股东。募捐人将资产的所有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转让给基金会。通常会按照创始人的意愿建立基金会,创始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实体。创始人的愿望反映在基金会的组织章程和管理法规中,这些条款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无限的。该基金可用于慈善,商业或家庭目的。
在运作方面,基金会可以持有股票,投资组合,房地产和知识产权,银行存款,人寿保险单和其他资产。
与信托一样,基金会是财富管理,国际收入和遗产规划的重要工具,是财富保护和转移,避免遗产税,资本收益处理,员工权益计划,养老金,保险计划,艺术品收藏的理想选择,慈善宗旨等。所有普通法和民法司法管辖区对基金会的法律承认也是避税天堂受欢迎的原因。
企业合理的避税计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或不违反原则
为了合理避税,应使用现行税法的相关法律,国际惯例等作为法律依据。在熟悉税法的前提下,应使用税法构成要素的税负来合理避税并选择最佳税法。合理避税的最基本原则或特征是遵守税法或不违反税法,这是偷税,逃税,欠税,抵制和欺诈的主要区别。
2.保护原则
由于中国大多数税种的税率和征收率都不是单一税率,因此某些税种的扣除率和出口退税率也不同。纳税人应避免缴纳过多税款。当同时经营具有不同税率的商品和服务时,在出口商品以及同时经营应税和免税商品时,它们必须分别设置帐户,并分别以不同的税率(退税率)(它不同于财务会计的会计原理);有混合销售银行时,要掌握计税原则。另外,由于增值税受特殊发票扣除制度的约束,因此至关重要的是,依法获得并仔细检查并妥善保管特殊发票。对于纳税人,这是一种保护措施。否则,不仅会减轻负担,还会增加税收负担。
3.有效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体现在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上,例如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可抵扣项目的确认,增值税进项税的确认和扣除时间以及确认销售税和销项税时间。出口退税申报时间。在减免税方面存在及时性问题。此外,如果程序税法和实体税法发生变化,遵循“新程序,新实体”的原则也是及时的。
4.总体综合原则
在进行合理的避税时,我们还必须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总体规划和综合衡量,以实现最低的总税负和最长的税负。防止顾顾彼此错过了,才亮起。概括地说,从一个小的角度来看,人们不能只关注个人税的税收负担。如果少缴了一种税,另一种是否有可能多缴?因此,我们必须关注整体税收负担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