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
贷款:银行存款
看来您不必为月饼缴税。如果您必须纳税,那么您必须支付月饼。
月饼税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采取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垄断的中央企业的隐性收益,与普通百姓无关。实际上,只有很少的雇员要缴纳“月饼税”。自今年9月1日起,个人免税额将提高到3500元。实际上,取消“三险一金”后,许多单位职工的工资不能超过3500元。如果价格很高,则无需征税。新税法实施后,全国只有2400万工人阶级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企业员工而言,中秋月饼不需要缴税。这样安排月饼税的主要原因是要避免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中央企业通过这种方法避免征税。在中国,无数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各种“福利”也受到广泛批评,并需要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
坦率地说,平民百姓和月饼税不一齐!需要纳税的是那些垄断国有企业的富人。他们的隐性利益已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数目,必须加以管理!
(1)当企业向员工发放采购订单计划食品时,应将其视为员工的福利费,并将“交货时间表”用作原始凭证。在年度结算期间,该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薪资”基准的14%实际扣除。
(2)所得税应作为销售事项处理,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的遗漏视为销售,不可抵扣输入项。
(4)应将个人所得税纳入当月雇员的“工资和薪金”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
(5)根据上述规定,应将企业视为以下帐户:
(A)购买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或应付福利)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B)发行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相关主题,例如行政费用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或应付福利)
(C)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其他应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金额=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缴的税款-当月应支付的“工资和薪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