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到的实际收入。
如果已开具所有发票,则根据发票金额计算收入,并且未收款项包括在应收账款中。
所谓避税是建立在公平政策基础上的,否则就是逃税。建议您根据收入和原始值选择两种不同的计税方法之一,以较低的支出缴税。
房屋租赁公司有两种合理地避税的方法:
1.根据租金开具发票,老板按租金的20%缴税;
2.如果公司免费使用贷款,则当期费用将少于此租金费用,年终清算中的这部分费用* 25%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条例》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和包装材料或者,从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获得的租金收入,应当在承租人根据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租金确认之日确认。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为一年,且租金一次性预付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支相抵的原则,出租人甚至可以将上述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计入相关的年收入中。
如果出租人是在中国设有机构并采用声明性方式支付企业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则也应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