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税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逃税方法。通用方法是:高税率国家的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将无形资产转移到其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资产价格低廉;低税率国家的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将无形资产转移给高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时设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达到了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随着国内外公司所得税改革的深入,对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避税问题的正确认识为完善中国国际(涉外)税收法律制度和加强税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管理。国际惯例的融合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为了应对利用转移定价避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客观现实,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转移定价税制,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完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使转让定价法律体系化。当前,有必要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所得税方面的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国际惯例,坚持正常交易的原则,以与转让定价相关的公司识别或避税活动识别为核心内容,增加了法律规定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匹配度。一是建立资本稀疏税制度,借鉴国际惯例,通过税收手段控制资本稀疏趋势。合并后的新公司所得税法规定以下规定:如果公司的自有资本税率低于某个百分比,则它借入资本(主要是(这是银行贷款)应付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第二个方法是建立避税天堂税制,利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识别避税天堂的标准,并参考其避税天堂清单,使用枚举方法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定义避税天堂。第三是完善《公司法》。将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概念引入中国现行的《公司法》,以使更多的公司进入监管范围,并提高中国目前对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的监管水平。
3.加强国内外税收合作。在内部,我们将利用社会力量来加强税收共同税收保护体系,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各级税务机关应努力与地方对外贸易,工商,海关,公安,劳动,银行,对外管理,金融,国家税务等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紧密合作,建立税收关系。 -合作税收保护网络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各种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纳税信息等。同时,有必要寻求税务中介机构,司法部门,单位和个人等其他部门的协助,共同开展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在外部,它主要致力于国际税收合作。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或特殊转让定价税收合作协定,可以约定关联企业的税收待遇和合作事项。
4.合理设置转让定价反避税机构,加大对转让定价反避税人员的培训。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是高度专业,面向政策,全面和动态的。这非常困难,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它需要具有国际税收,外国税收和外语质量。其管理人才培训和成长需要长期的时间,这需要专业的培训和长期经验的积累。因此,必须制定措施合理地训练和利用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