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说避税是非法的,而是公司正在利用所得税法。当前的所得税法非常完善,因此,并不是说避税是非法的,而是您没有机会利用它。
科学始于测量-这是19世纪著名科学家Mendeleev的名言。测试与测量行业作为信息产业的三大关键技术之一,已成为21世纪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和发展保证。
作为测试和测量行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工具,测试仪器在测试和测量行业的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十一五”期间,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对仪器的需求持续增长,检测仪器市场也在快速发展。
全球测试仪器市场状况和分析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国内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逐渐开始复苏。产品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市场的巨大需求,特别是通信,广播和电视市场的巨大发展,触发了电子测量仪器市场的快速增长。智能化的方向正在发展,一些数字产品已经发布,在几个类别中实现了快速增长。从中国乐器行业的最新发展来看,这一势头令人欣喜。像全国制造业一样,尽管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仍保持了上升趋势。
尽管中国乐器市场发展迅速,但与国外乐器制造商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中国主要科研机构,学校和企业使用的几乎所有高端和大型仪器设备都依赖进口。同时,外国公司还占据了国内中档产品和许多关键零部件市场的60%以上。世界测试仪器市场对中国的影响仍然很大。目前,在世界电子测量仪器市场上,竞争越来越激烈。过去,测试仪器制造商主要将高性能的仪器产品视为竞争优势,制造商的发展和用户购买的产品。现在,制造商正在努力开发用户所需的仪器,这是测试更便宜,更好,更快和更易于使用的仪器的努力目标。在信息化的推动下,全球测试仪器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通常认为,电子测量仪器市场的前景仍然乐观。
国际文书的发展趋势和国内状况
1.国际趋势
在创新国家,科学仪器的独立研究与开发受到重视。欧美日等国家将“开发一流的科学仪器,支持一流的科学研究”作为国家战略,对科学仪器的装备和创新给予了重要支持。例如,美国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支持科学仪器的研究与开发,以确保美国在科学仪器行业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日本在2002年制定了高精度的科学仪器振兴计划。日本教育,文化,体育,科学和技术部因对仪器的杰出贡献而于2002年获得诺贝尔奖后,决定投入大量资金(100亿日元),开发世界领先的分析计算仪器从2004年起推动更多承诺的手段贝尔奖一级科研成果;欧盟在“第六框架计划”(2002-2006)和“第七框架计划”中将“操纵和控制设备及仪器的开发”列为纳米技术和纳米科学领域的关键内容。(2007-2013年),斥资41亿欧元,主要用于建设新的研究基础设施,例如辐射源,望远镜和数据库;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制定了“研究工具,仪器和设施计划”等。。
这些创新的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使研究人员能够为科学仪器的研发做出重要贡献。近年来,与科学仪器研究和开发相关的诺贝尔奖已基本授予创新国家(如欧洲,美国和日本)的科学家。
2.技术发展趋势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新的科学手段和新成就的出现。
目前,科学仪器已经远远超出了“光机电一体化”的概念。除了计算机技术外,还有许多新技术,例如纳米技术,MEMS,芯片,网络,自动化,免疫学和仿生学同时,诸如基因工程,基因工程等新技术。一些先进的军事技术向民用技术的转移大大提高了科学仪器的技术水平和替换速度。当今科学仪器的发展总体上表现出以下趋势:第一,常规科学仪器的发展是多功能,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其次,生命科学仪器是就地,体内,实时,在线和高级灵敏度,高通量和高选择性发展;第三,在组合技术的方向上开发了用于复杂成分样品检测和分析的科学仪器。第四,它们用于环境,能源,农业,食品,临床测试等。经济领域的科学仪器正在朝着专业化和小型化的方向发展。第五,样品制备的科学仪器正在朝着专业化,快速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第六,监测工业生产过程的科学手段正在向在线和现场分析方向发展。
3.行业发展趋势
首先,珀金埃尔默,热电,安捷伦,岛津,布鲁克等大型科学仪器公司主导着国际科学仪器市场;第二,中小型科学仪器公司通常朝“专业,精密,专业”的方向发展第三,通过并购形成大型科学仪器集团,形成战略联盟,是国际科学仪器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论企业合理避税
税收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一大笔费用。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利润,而且与股东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受制于经济利益。在最大化原则的推动下,通过合理的避税方式减轻税收负担,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已成为当前企业的重中之重。
1.合理避税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使用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的纳税人,并且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以下方式减轻和减轻了税负并避免了纳税义务:非暴力手段。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指导,纳税人通过优化税收计划的选择,精心安排自己的经济事务,以获得合法的税收效果,这称为合理避税,也称为“税收筹划”。实质是纳税人是合法的节税行为。
合理避税的特征是:1.合法性。合法性是合理避税的最大特征。这是一种合法,合理和合理的纳税行为,而不是利用税收漏洞和缺陷,不是非法逃税或逃税。
2.前进。指纳税人对运营和投资活动的事先计划,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人的税收活动经常滞后。例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仅在产品售完后才支付;仅在收入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这为企业提前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在纳税人提前纳税之前就进行了合理的避税。
3.目的。这意味着合理避税的根本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选择最佳的税收计划,即在多个税收计划中税负最低的税收计划;另一种是选择税收计划。另一种是延迟纳税时间,即从总纳税额相同的计划中选择纳税时间是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最晚时间。
4.全面性。由于各种税种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减少某个税种的税基也将增加其他税种的税基。如果未支付某个税期,则可能在另一个或几个税期中多付了税款。因此,必须全面考虑合理的避税措施,不仅要着眼于减轻个人税收负担,而且要着眼于总体税收负担的权重。
第二,企业合理避税的基本方法
1。转让定价避税法。指在经济活动中参与经济活动的各方,为了在产品交换或购买和销售过程中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不是基于市场买卖价格,而是基于产品的转让他们之间的收入。在这种类型的转让中,产品的转让定价基于双方的意愿,为了达到避税目的,可以高于或低于正常市场交易价格。在这种方法下,由于对具有相同利润额的不同所有者适用不同的税率,因此通过关联公司之间的价格转移和利润转移来达到避税目的。
2。成本计算方法避免税费。指成本费用项目和预算的组合,以实现企业实现减税或免税避税方法的最佳计划。固定收入后,尽可能增加自付额。也就是说,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充分扣除企业产生的可抵扣项目,必然减少应交所得税金额,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4。资产租赁避税法。租赁是一种经济行为,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租赁的类型很多,但主要有两种: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租。从企业避税计划的角度来看,租赁是减轻税收负担的重要途径。
(1)国外研究状况
关于避税,国外经济学,法律和其他学科进行了专门研究。经济学界通常从减少财政收入的角度来考虑逃税和逃税的影响,例如Seldon.A。 (1979),Cross.R。,Shaw.G.K。 (1982)。公认的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避税通论”开始系统地,全面地研究避税。本文全面总结了避税的一般原则和用途一般均衡法分析了避税的经济影响,描述了一系列避税方案,以减少交易各方的总税负,并为税制改革提出建议。本文为经济学家研究避税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此外,一些经济学家对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例如Erich Kirchler(1999),Henry Ohlsson(2007)。有应用经济学的博士论文来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例如Sonja Lynne Oihoft(1999));还有一些用于衡量公司避税行为的博士论文模型,例如Joel M. DiCicco(2003)。从经济学中避税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对避税的成因和经济影响的分析更加重视。相关研究为避税的定义和法律规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数据,也为相关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提供了依据。路径和方法。
国外法律界对避税的研究虽然由于各国实践和法律文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对避税的存在和运作的描述和分析,包括抽象泛化,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估,以及法律和经济分析,例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Jin Honghong(1989);二是研究避税法规从公司责任的角度分析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以及从公司责任的角度对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Judith Freedman(2003)); AW Granwell和Sarah S. McGonigle等英美避税规则的比较研究(2006),Victor Serenyi(2006),关于避税解释规则的研究,例如Brian Galle1(2005)。
(2)中国的研究现状
中国大陆的学者针对避税问题(包括“避税”和“逃避避税”)进行了许多研究。检索1979年至2008年在CNKI系列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章,主题为“避税”,共检索到1527篇文章(其中博士学位论文3篇,硕士论文59篇); “避税”的主题是相关的共有4条;以“税收筹划”为主题,共有2 226条相关文章。①从本文的内容来看,围绕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和2004年以来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轮研究热潮主要集中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零星引进国外反避税制度,因为中国缺乏避税做法和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人员打算采用学习获取相关知识。如孙庆瑞,邱菊等“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4),熊永立,周旺利“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收》(1997年),胡俊生和周立华“措施介绍”(“上海财政税收”,1994年),齐秀兰,“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年)等。随着中国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外资的不断深化,避税和反避税问题首先在国际税收领域凸显出来,并迫切需要相关问题的理论解答。从那时起,税法学者撰写文章讨论一般理论,但是大多数文章主要基于概念分析,性质定义和原因分析,并且大多限于在民法国家引入相关问题。其中有张寿文的《逃税与规制》(《税收研究》,2002年)以及刘建文和丁乙的《避税法律原则的新探索》(《外国税》,2003年)两篇关于这一概念的文章,避税的性质和法律评估以及法律选择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法律分析。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税务实践部门和财政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国际避税方法和中国反避税措施的研究,例如郑立建和马哲的《国际避税》方法和反避税措施”(“税收研究”,2005年),郭宏和朱香林的“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和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尹中华和田明华的《外国避税的国际避税》。投资企业与中国的对策”(“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也有学者对避税进行经济学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例如屈顺兰,郑华章的《避税的经济分析和反避税政策选择》(《外国税收》,2006),刘毅的《三个避税和反避税的三维视角”“(“外国税收”,2006年)。一些学者还准备了一些特殊的硕士论文,例如杨艳秋的“企业所得税反避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4),张霞的“避税与反避税研究”(吉林大学,2004)。 2004)和王静的制定避税条款的必要性(北京大学,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