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股东借款如何筹划避税,企业给股东买保险 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1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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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1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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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跟股东借款需要交税吗?

股东分红如何避税

将股权投资用于巧妙的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主题。

通过股权投资收益合理避税不仅可以使投资者获得更多利润,而且可以使他们的方法符合博弈规则。就股权投资收益的避税而言,有许多成功的先例,但也有许多失败的案例。
例如,由于缺乏流动性,深圳网络公司的大股东李戈在2000年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了四个风险投资机构,并获得了净股权转让收益。 9505.2万。李戈的股权转让资金尚未从公司提取,而是以公积金的形式保留在公司的账户中,以进行再投资或用于公司发展。然而,经检查,税务机关认为李戈已从股权转让中取得收益,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李戈拒绝支付税款,因为李戈坚持将自己的股权转让收益再投资,却没有得到这笔钱,也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3年8月4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揭露了25个欠税大户。其中,女老板李戈因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成为本次入选名单中唯一的个人,这也是深圳首次出现个人所得税。暴露的个人欠税户,并引起全国关注。

此案告诉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的收入为财产转让收入,应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率20%。当地税务局对案件的检查和处理完全符合税法的规定。但是作为投资者,李戈是增加公司流动性和吸引风险投资的唯一途径。答案是不。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李戈在处置其股权投资收益时没有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那么,规划股本投资回报率的方法有哪些呢?

不分配就保留被投资企业的利润

在股权投资方面,有个人股权投资和公司股权投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被投资单位的未分配净利润(包括被投资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从股息中分派的股息状投资收益为利息,股利和股利。个人所得税应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公司的未分配净利润(包括被投资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分配股息状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不同,企业之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不同。税法规定,适用于投资者企业的所得税率高于适用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常规减税和免税外,应恢复为税前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合并入投资企业的,依法弥补企业所得税

如何控制企业与个人股东间借款的涉税风险

企业与个人股东之间借贷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对个人股东的自由借贷应缴纳营业税。如果股东在年底前未归还公司资金的免费借用,则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的税收范围,贷款是指向他人借钱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无论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是否发生向他人借贷资金的行为,都应视为贷款行为,并按照“金融保险业”税项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 158号),只要既不归还个人投资者,也不用于个人投资者。纳税年度结束后的公司目的生产经营活动,从投资者的股利和股利所得中借入的非生产经营贷款,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税收风险是个人股东使用自己的房屋或汽车抵押银行,然后将其借给公司使用。公司代表股东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股东从银行借款。银行发行的利息单上的付款人是股东的名字,税务局不认可预支税款的成本。

鉴于上述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首先,公司应为个人股东的贷款支付利息。为此,根据国税函[2009] 777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应与股东签订借款合同,向股东借款的总额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超过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两倍,同时前往当地税务局核算发票。同时,股东必须支付借入公司资金的利息(可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免费或必须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将从公司借入的资金退还给公司)。

其次,投资者不能将公司资金用于消费者支出或财产支出,否则企业将其视为向个人投资者分配的股息,并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购置个人财产或其他财产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 83号)规定,企业应当投资购房。和其他财产,并将所有权注册为个人投资者就家庭成员而言,无论所有者是免费交付财产还是将财产交付给企业,本质上都是企业对个人的实物分配,应将其视为投资者从股息,股息和支付中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企业使用的个人资产折旧,不扣除企业所得税。

第三,如果股东从银行借款,然后将资金借给自己的公司使用,则他必须在贷款合同的“资金使用”栏中指出该公司已被使用,然后与存入银行银行贷款直接转入公司的公司帐户。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银行发行的利息单是个人股东的名字,但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税前扣除利息。例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企业所得税清算和支付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第12条关于扣除个人贷款和利息的规定企业招致的问题规定:“个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和企业使用其资产抵押(个人与企业必须有相关协议)的情况,贷款直接转给银行。企业账户,利息支出由借记企业帐户后,允许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