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纳税不仅是企业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2.年终奖金是根据工资和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除以12,以获得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
3.年终奖金由单位代扣并支付,并在下个月的7天内支付地方税。
目前,一般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完全有可能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税。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
1.规划依据
为什么工资和奖金的增加和减少会影响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工资和奖金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共同点是工资和奖金属于“工资和薪金”类别,可以在彼此之间转换。区别在于工资和奖金分别征税,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奖金须遵守“一次性奖金的一年纳税计算方法”。我们需要利用此功能合理分配工资和奖金,并在总工资和奖金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税收节省。
其次,规划的想法
1.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既不会增加单位支出,又会增加个人收入。
2.分析工资和奖金变动对纳税的影响,找到工资和奖金变动的平衡,合理确定年终奖的范围,并确定如何发放年终奖以最大化税收负担光。
3.根据规定,年终奖只能一年使用一次。年终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单独颁发,另一部分以月奖,季度奖,半年奖和年终奖。
3.案例与分析
(2)奖金中包含的薪金税为345元[(8000-3500)×
105],累计应交税金2490元。结论是,工资的增加应包括在工资中,而不是奖金。
(2)奖金中包含的工资税保持不变,为345元[(8000-3500
10%-105)],累计纳税5090元(计算方法设为公式②)。结果是薪水的增加应包括在奖金范围内。
在此范围内,工资和奖金的增减的税收起征点在哪里?假定在税收起征点处的总工资为A,则:公式①=公式②
= [(8000-3500)×10%-105] + [(A-8000)×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