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如何合理避税,企业并购如何实现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1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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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1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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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亏损企业为什么能够合理避税

公司并购的动机很多,而财务动机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具体包括避税,筹款,企业价值增值,进入资本市场,投机,利润最大化等。并购中最重要的财务驱动力。专版行业计划的并购重组,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带来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实现避税效果。

企业并购应该怎样税收筹划

从税收分析的角度来看,对于合并方而言,主要是一种支付行为,因此通常不涉及税收问题(通常将非货币资产支付视为销售);企业的资产被合并和转让,企业的股东获得收益。因此,合并后的企业参与资产转让的税收。财税〔2009〕59号第4条第(4)款规定,对于公司改制,除遵守本通知的特殊税收待遇规定外,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税收处理:(1 )合并企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税基。(2)合并后的企业及其股东应按照清算处理所得税处理。(3)合并企业的损失不得在合并企业中结转。以上待遇为一般税收待遇。

示例:企业A与企业B合并。合并后的企业B的净资产为5000万元,估计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并后企业B股东获得股本4000万元,其他非股本股东支付2000万元。本次合并中,企业A接受企业B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的净资产作为计税基础。企业B的资产评估增值100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按清算分配方式处理。

财税[2009] 59号第5条规定,企业改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适用税收特殊规定:(1)经营目的合理,不得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是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割部分的资产或权益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重组后的资产,其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在企业重组后的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变。(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5)在企业重组中获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该文件还规定,对于符合通知第5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合并,公司股东在企业合并时获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少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并且在同一控制下,无需支付对价在企业合并中,您可以选择不确认交易中股权支付的相关资产的转移收益或损失。

示例:企业A与企业B合并。合并后的企业B的净资产为5000万元,估计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如果企业B的股东在合并后获得5500万元的股权,而其他500万元的非股权支付,则股权支付在交易总支付中所占的比例为92%(5500÷6000×100%),超过85%,双方均可选择特殊性税待遇,即该资产的千万元增值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股权互换未确认转让收益或损失。

在特殊税收待遇中,非股权支付需缴税

企业合并如何避税?

企业合并的避税方法:

1.进行免税合并和收购。这与公司并购的形式密切相关。根据税收影响,企业合并和收购活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应税合并和收购和免税重组。免税重组的显着特征是,发生并购活动时,并购方用自己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支付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表决权的股份。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没有立即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以形成资本收益,那么目标公司的股东在整个过程中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此此过程是免税的。

2.使用延期的损失条款。这种避税方法与公司并购的形式没有太大关系。企业主要采用税法规定的净营业亏损补偿金规定,实现合理的避税。当企业一年亏损时,不仅可以免除当年的所得税,还可以将其亏损贷记或递延。如果一家公司存在长期经营亏损,并且由于存在大量的累计亏损而不可能在短期内将亏损转化为利润,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并购的目标,或者该公司考虑收购其他获利企业以使用其纳税优点。

3.用资本收入代替常规收入。在某些国家,适用于不同类型资产的税率是不同的。股息收入和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税率差别很大。通常,各国的资本利得税率低于一般所得税率,这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提供了一种途径。通过并购成长型公司,成熟的公司可以首先使用应支付一般所得税的部分股息为目标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后,然后出售目标公司以实现资本收益。

4.使折旧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变化通常是并购的强烈动机。根据会计惯例,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其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法还要求固定资产的折旧以账面价值中反映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即使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也会计算折旧。基础保持不变。

5.并购企业将目标公司的股票转换为可转换债券,然后在一段时间后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这至少可以产生以下税收收益:首先,并购方可以通过预先扣除可转换债券利息来减少所得税,而且如果支付的利息金额很大,则可以节省大量税款。其次,并购方可以保留这些债券在这些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之前,公司可以享受推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

6.充分利用现金流的分散性。通过合并和收购,在未来期间,一家公司的利润将由于另一家公司的亏损而被抵消或减少,这将因现金流量减少的可变性而节省税款。迈耶和迈尔斯指出,这是税收不对称的结果,政府使用税收不对称来分享营业收入,而不分享业务损失。

7.利用收购。具体方法是并购方确定净资产重置价值高于市场价值的目标企业,然后在投资银行的帮助下通过发行垃圾债券迅速筹集资金,然后实施合并并收购目标公司。并购成功后,使用目标公司资产的营业收入或通过重新包装出售目标公司,并使用收益赎回垃圾债券。这样,由于在此过程中使用了大量债务,支付利息可以获得大量的税收减免。

企业合并如何避税

普通企业通过并购实现避税的主要途径有七种。

1.进行免税合并和收购。这与公司并购的形式密切相关。根据税收影响,企业合并和收购活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应税合并和收购和免税重组(注:要实现免税重组,通常必须满足某些限制。)免税重组的显着特征是,发生并购活动时,并购方用自己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支付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表决权的股份。这样,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没有立即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以形成资本收益,则目标公司的股东在整个过程中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此此过程就是免税的。通过这种并购方式,企业无需纳税即可成功实现资产的流转。在1963-1968年的世界并购浪潮中,约有85%采用了这种形式。回顾历史发展过程,现金支付在美国资本市场中并购上市公司中所占的份额逐年下降,而权益支付法和现金权益混合法则逐年增加,如下表1所示。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权支付占很大比例。从1991年到1995年,股权支付方式平均占48%,到1993年达到54%。股权支付在国际企业并购中被广泛使用,尽管与其便利,节省成本的优点紧密相关,但避税的目的也是不言而喻的。

此外,并购各方还可以精心设计并购计划,使交易的每一步都符合免税条件,但总的来说,整个并购活动都是应纳税的并购活动,导致所谓的多步骤交易避税问题。

2.使用延期的损失条款。这种避税方法与公司并购的形式没有太大关系。企业主要采用税法规定的净营业亏损补偿金规定,实现合理的避税。各个国家/地区的大多数税法都规定了递延净经营亏损的规定:当企业在一年中遭受亏损时,不仅可以免除当年的所得税,还可以将其亏损贷记或扣除。向后推迟自由。这样,如果企业存在长期经营亏损,并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将亏损转化为利润,因为它具有大量的累计亏损,那么通常将其视为并购的对象。 ,或者该企业考虑收购其他获利企业以使用其纳税优势。企业之间的亏损交易活动对现行税制构成了挑战,尤其是结转亏损的规定。

3.用资本收入代替常规收入。在某些国家,适用于不同类型资产的税率是不同的。股息收入和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税率差别很大。通常,各国的资本利得税率低于一般所得税率,这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提供了一种途径。例如,内部投资机会较少的成熟公司可以收购成长中的公司,从而用资本利得税代替一般所得税。一般来说,由于缺乏投资机会,成熟企业的股息支出很多,需要缴纳比较重的一般所得税。但是,成长型公司没有或只有很少的股息支出,但是它们需要连续的资本支出或非资本支出。,税收负担更轻。这样,成熟的企业可以首先使用应支付一般所得税的部分股息,通过并购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一段时间后,出售目标企业以实现资本收益。具有许多投资机会的成长型公司通常会采用非股息策略来避税,并吸引一群倾向于这种非股息策略的股东。

4.使折旧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变化通常是并购的强烈动机。根据会计惯例,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其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法还要求固定资产的折旧以账面价值中反映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即使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也会计算折旧。基础保持不变。但是,如果资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大大超过其历史成本(请注意: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时期。)然后,通过并购交易,使用反映购买的会计方法购买价格可以使并购公司的资产基础增加了,折旧根据市场价值计提,从而避免了更多的折旧税。尽管只有新的企业所有者可以在合并和收购后享受增加的折旧免税额,但是目标企业所有者也可以通过合并支付的合并价格获得部分相关收入。

5.并购公司将目标公司的股票转换为可转换债券,然后在一段时间后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这至少可以产生以下税收收益:首先,并购方可以通过预先扣除可转换债券利息来减少所得税,而且如果支付的利息金额很大,则可以节省大量税款。其次,并购方可以保留这些债券在这些债券转换为普通股之前,公司可以享受推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好处。

6.充分利用现金流的分散性。通过合并和收购,在未来期间,一家公司的利润将由于另一家公司的亏损而被抵消或减少,这将因现金流量减少的可变性而节省税款。迈耶和迈尔斯指出,这是税收不对称的结果,政府使用税收不对称来分享营业收入,而不分享业务损失。

7.杠杆收购。具体方法是并购方确定净资产重置价值高于市场价值的目标企业,然后在投资银行的帮助下通过发行垃圾债券迅速筹集资金,然后实施合并并收购目标公司。并购成功后,使用目标公司资产的营业收入或通过重新包装出售目标公司,并使用收益赎回垃圾债券。这是1980年代世界并购浪潮中的另一项金融创新。由于在此过程中使用了大量债务,因此可以为支付利息获得大量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