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5] 11号),取消“双软认证”行政审批后,原认定为软件企业所得税为“两免三减”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由于新法规在13年内发布,因此申请双软企业需要进行近一年的年度审核和一年的特殊审核,因此,对于会计账簿和信息不完整的一些公司,将进行批准的收集工作。很难检查在这种情况下,采用计税方法,公司无法满足审核要求,因此没有办法申报双软。简单地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双重软件认证是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注册的总称。它可以分离,而不必在一起。软件企业认证的实施政策是: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前两年的企业所得税,并在以后的三年减半征收。软件产品注册是指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后,按额定税率的17%征收增值税,对超过3%的部分实行征收,退税的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优惠政策是企业所得税减免10%。
也就是说,如果您现在是头两年的软件公司,那么您可以免交公司所得税,当然,您也无法享受高科技的所得税。如果您已经过了头两年,那么高科技产业的所得税是15%,软件公司的所得税是12.5%,因此软件公司的优惠力度很大,您无需享受高科技产业。当然,软件企业的有效期仅为5年,不能更新。当然,只有享受了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后,他们才能享受高科技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