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投资损失值得投资本金的损失,而不仅仅是没有利润。最终可用金额= 20,000本金损失。
由于公司B的损失太大,公司A应承担的损失额达到6000 * 40%= 2400
A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120
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包括初始成本和损益调整)= 2000 + 200 = 2200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只能通过抵销。 2200。在2200之后,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包括初始成本和损益调整)等于0
需要合法避税,涉嫌非法逃税具有行政责任和严重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201条[逃税]纳税人使用欺诈或隐瞒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大量税款并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应受到处罚3。处以有期徒刑或者一年以下拘留,并处以罚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代扣代缴人应当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缴纳或少缴代扣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次行为未经处理多次执行,则应计算累计金额。
第一款的行为,在税务机关发布追回通知,支付应付税款和支付滞纳金之后,将受到行政处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除刑事处罚或由税务机关给予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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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投资收益弥补亏损企业的损失
【题】
我公司营业亏损200万元,另有投资收益1000万元。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所得为-2百万元。此后的200万元可能吗?收支平衡?
【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息投资,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企业的投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每个纳税年度中,企业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上一年的亏损后,最多,应纳税。收入金额。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损失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并由下一年度的收入弥补,但结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所指的损失是指企业按照企业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所得税法和这些规定。税收收入,免税收入和扣除后的金额小于零。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来自股权投资收益(如股息和满足企业要求的居民企业中的股息)所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合格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应在总收入栏中填写,然后在免税收入栏中填写,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200万元,属于可收回亏损,以后年度可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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