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收集公司,则可以将股息分配给自然人股东。企业可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作时,自然人股东可以通过合伙企业或一些基本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回购股票。一定的节税空间可以使红利和避税工作合理合法。自然人股东可以将个人消费项目转换为企业消费项目。可变阶段分红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是否希望逃税?
“合理避税”的概念是什么:当一家企业有多种收益或多种收益组合时,请选择一种或多种收益组合中的一种,以使纳税人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价值最小化税收。
请注意前提:存在多个要约或要约组合。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没有特定的优惠,那么就没有办法减少应纳税现金的流出。没有“合理避税”之类的东西。
对于个人支付20%的股息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没有所谓的“合理”空间。当然,如果个人收到由国内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他们现在可以享受50%的个人所得税减免。这仍然不存在所谓的“合理避税”问题。
想象一下,股息收入的基础是全部金额,并且它是固定税率,与工资收入或其他个人收入实施累进税率不同,从而给人们提供了分层的选择。因此,对于刚性条件没有任何折扣。
我建议您:节省一些精力去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