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是根据3%的税率计算和支付的,不包括免税销售。
无税销售=有税销售÷(1+征收率)
应付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例如。砂岩价格为1030,不含税销售额= 1030÷(1 + 3%)= 1000元。应交增值税= 1000×3%= 30元
增值税由国家税征收
以下税种由地方税征收:
1.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城市建设税率根据增值税率计算和缴纳的;。
2.教育附加费是根据3%的增值税率计算和支付的。
3.房地产税,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