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准备金
贷款:盈余准备金-法定盈余准备金
-任意盈余准备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提取的公积金。弥补亏损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非公司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可能超过净利润的10%。
法定盈余储备金的目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主要目的是:第一,弥补损失;第二,弥补损失。第二,增加资本(股本)。
因此,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以弥补亏损
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应首先弥补上年未弥补的亏损,然后按以下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今年实现的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其比例由企业根据情况决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如果一家公司亏损,则可以弥补下一年实现的利润,也可以用上一年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来弥补。如果前一年的亏损尚未弥补,则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前,不得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它为什么是“法定的”是必要的。企业无权选择。“任意盈余公积”可否计提,该企业有权选择。
“法定盈余公积”应计为利润分配前的余额,其余可以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分配和不分配必须计入“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的应计比率为10%,无需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任何税收调整。此外,“法定盈余公积”的应计基础为净利润,且已经缴纳所得税。
获利后的程序:
总利润-所得税会计-净利润-转为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