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些宽松的政策环境使一些公司成为避税的“天堂”,并且在许多国家中它也成为所谓的“离岸”概念。它的真正含义应该是“海外”。从法律的角度
1,企业所得税免征5年,免税期再减少5年;
2.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附加税等,最多可享受当地财政奖励的50%;
3.将返还90%的本地个人所得税保留部分;
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信息技术企业,每平方米补助50元。
5.高科技产业设备的投资成本,将退还总投资的15%;
6.总部经济企业最高可享受办公用房补贴资金500万元。
“避税天堂”每年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一组数据。
为了打击海外避税,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已采取了许多举措。
2月1日,“一般反避税管理措施(试行)”正式实施。
2月6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的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3月18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向海外关联方付款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对于这套政策“组合拳”,国家税务总局将其解释为:这将使中国税务机关能够采取坚决举措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同时也允许那些希望进入的公司开曼群岛和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企业知道天堂已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