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您不付钱,但无论如何,但从法律上来讲,您是企业的法人,您应对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公司法人而言,将公共资金转入私人帐户以实现“避税”的做法真是愚蠢!您知道这将给公司带来多少损失吗?税务稽核不仅需要收回对“避税”所征收的税款,而且还要遭受巨额罚款,并失去公司的声誉!
首先,有必要区分您单位的性质。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个人收款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最终债务是对您所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损失了多少钱,该单位已经损失了您的个人必须忍受。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建议您不要以个人名义收到付款。是否授权公司不是关键。这主要是因为在最终起诉债务人时,有可能确定您的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在一起。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您的投资限额。例如,如果您的公司仅出资50万元,即使外债为100万元,最终结果就是破产和清算,而50万元的损失将被撤消。但是,如果法院认定您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合在一起,那么您的其他个人财产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至于税收,您可以在收到付款后将其转移到公司帐户中。它不会对最终税产生影响。只是您通过了而已。年底的最终审计报告没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