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再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应按实际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应付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1 + 3%)×3%
中国的小规模纳税人对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90,000,并且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这些,将需要全额征税。
例如,每季度80,000的销售额免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季度销售收入超过9万元,全部缴纳增值税而不是部分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0条: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应付税款=销售金额×征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每月小型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得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下同),免征增值税。其中,小额增值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四分之一,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
第四,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暂时免征增值税,按月计算。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的是足额缴纳的增值税,不影响下个月的免税额。同样,小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一个季度作为纳税期限,并为该季度的销售额超过9万元人民币全额缴纳增值税,则不会影响下一季度的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