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
1.普通帐户银行开设一个存折,普通帐户中的钱可以转入该存折,然后取出。
2.普通存款帐户只能汇款,而不能提取现金。您可以通过各种转账方式将钱转入基本存款帐户,然后可以取款。
您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储备金。
小额现金是指企业,机构,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分配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部门或员工的金额,用于差旅费,零星购买,零星支出等。
储备金应由管理负责人指定,并应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目的。
1.股东大会决议补充利润分配后,会计处理共有2个分录:
(1)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博士:利润分配
铬:应付股息
(2)根据银行收据或老板的收据,会计处理如下
博士:应付股息
Cr:银行存款(现金)
2.上述问题具有以下待考虑的问题
(1)如果企业需要从外部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那么如果未分配利润尚未经过审计,则存在分配过度的风险。
也就是说,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可能似乎小于老板所获利润,那么报告中的“未分配利润”将显示为红色。此时,应考虑超额分配的金额,并且该书反映出股东的投资是不正确的,并且存在股东的欠款,这是关联方的事。
博士:其他应收款的老板
铬:利润分配
(2)个人股东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7条规定,来自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法第3条第3款规定,利率,股息和股息的税率应为20%的比例税率。但是,来自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股息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02号)第1条规定,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公司应暂时减少50%个人应税所得,应当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本文档中提到的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
但是,如果老板是外国人并从外资企业支付股息,则无需缴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某些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 020号)在第八条第8款中作了规定。,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国税法还规定,外国个人不得对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息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人持有中国上市公司股份的股利分配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明确规定:对于从发行B股或海外股票的中国国内公司获得的股息(股息),外国个人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