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账户不收税。内部帐户需缴税。
学校食堂的会计科目:
1.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料,固定资产
2.负债:借款,其他应付款,净资产,固定资金,专项资金,食品余额
3.收入类别:食品收入,其他收入
4.支出类别:食品支出,其他支出
1.您单位收取的管理费应课税:5%的营业税,7%的城市教育税附加费和3%的营业税,所得税(如果是公司执照,则是公司所得税,如果是独资)所有权,这是个人所得税,检查个人所得税法或公司所得税法的具体税率)
2.承办商从经营餐厅中获得的收入应课税:营业税5%,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为营业税的7%和3%,个人所得税为2%(通常由调查)
(2)承包商和承租人仅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向承包商和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后,企业的经营成果属于他们,而承包商或承租人获得的收入承租人应基于对于来自租赁经营的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11条规定,如果单位以承包,租赁或锚定的形式运作,则承包商,承租人和锚(以下统称为承包商)应有应税行为。关联人(以下统称发行人)进行境外业务,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发行人为纳税人;否则,承包商应为纳税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企业进行个人合同或租赁操作后企业仍注册为企业,则承包商应以承包商的名义经营,承包商应承担相关责任。法律责任,无论分配方式如何。合同发行人是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是从食堂的国外业务所得中缴纳的;盈余3万元的承包人应首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人取得20,000元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