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委托加工的物料时
借款:原材料
贷款:其他应付款
其次,当发生相关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款:原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的福利费
制造成本
3.处理完成并根据合同发送给客户后:
确认销售收入
借款: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费用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其他应付款
功劳: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的材料为实际消耗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箱费等各种税费,以及按规定应计的税费。
(1)在将委托处理的物料发送给外国实体时,桨料发送的物料的实际成本将从“原始物料”和“库存商品”帐户转移到“委托处理物料”帐户和“原始材料”“库存商品”等主题。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企业支付加工费,应付的运输和杂项费用,增值税等,借方“寄售加工材料”,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其他科目以及贷方“银行”存款“等
(3)支付消费税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材料应由受托人收取:
(1)如果在收集和添加后直接用于销售,则收集和收集的消费税将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从“委托加工材料”帐户中扣除,并贷记“银行存款”和“应付帐款”第“等
(2)连续生产消耗税的消费品时,委托方应根据委托受托人收取的消费税,从借方账户中扣除“应付税款-应付消费税”帐户,并贷记写下“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
(4)处理后恢复
经过处理并送入仓库后,根据回收物料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始物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并记入“已委托”加工材料”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