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通常不是纳税人。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1.城市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二,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所有权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应当纳税。
根据1988年《 1988年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特定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四条,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支付。土地使用权不在土地上该地点所在的地方,由托管人或实际用户缴税;未确定土地使用权或者未解决土地使用权纠纷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税款;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共享的,则共同税的各方分别支付。
您只是租户,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这是由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支付的。
1.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组织(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的各种社会组织,并由国家支付行政费用),军事用地(指到这些单位的办公室如果用于公务的土地从事生产或经营,则不包括在免税范围内。
(2)由国家财政部门资助的单位自用的土地,用以支付业务费用。
(3)用于宗教圣殿,公园和历史名胜的土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商业和其他场所,例如公园,历史遗迹的商业单元:剧院,饭店,茶馆,照相馆等,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4)公共土地,例如市政街道,广场和绿化带。
(5)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所以及生活和办公用地
(6)批准用于开垦和开垦山地的土地和经过翻新的废弃土地,应自使用之月起免税5至10年。
(7)免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和其他保健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3年内免除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土地。
(8)对于企业,学校,医院,幼儿园和托儿所使用的土地,可以明确区分免税税款。
(9)免税单位免费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单位土地的免税使用,按规定征税;纳税人和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分享使用土地,税收单位的多层建筑物的权利按比例征税。
(10)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自用的土地免税。
(11)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和其他土地的税收和免税以及税收减免政策的限制。
2.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减免税。(一)个人所有的住宅和庭院土地。
(2)租金调整改革前房地产管理部门租用的住宅用地。
(3)用于免税单位员工宿舍的土地。
(4)由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工厂用地,用于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安置。
(5)集体和个人经营的各种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土地。
(6)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按规定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一般避税措施不会避免此项。这是由于当地税收和您的税务局之间的关系...
别这样,拿上面的免税物品,但是您仍然必须与税务局保持联系...
拥有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企业必须缴纳土地税和财产税,非企业租用的房屋也必须缴纳财产税。
财产税:
首先,土地使用税通常由土地所有者支付,而用于生产和经营的土地则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
其次,如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不是同一个人,则有以下几种情况:
2.如果土地所有人被他人使用而付费,则土地所有人应支付
第三,财产税的情况与土地使用税基本相同。不论谁拥有土地,如果财产归所有者所有并用于生产和经营,则需要缴纳财产税。
第四,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将从获得产权或实际使用之月起开始支付相关税款。
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供国家机关,人民组织和军队自用的土地;
(2)国家财政部门资助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用于宗教圣殿,公园和古迹的土地;
(4)公共土地,例如市政街道,广场和绿化带;
(5)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生产用地;
(6)已批准开垦和在山区开垦的土地和废弃的土地进行整修,自使用之月起五至十年免征土地使用税;
(7)能源,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免税土地应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公司租用了一个私人房屋办公室,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都要缴纳不动产税,并具有以下付款条件:
1.如果不使用租金,则公司要支付房地产税,并且由于房地产税中有规定,并且支付房地产的用户,因此可以计入所获得的税票。如果没有租金,则使用税收。
2.如果出租和使用,则承租人(即房东)支付房地产税,公司可以支付,但由于根据房地产税,谁受益收款人第一次收款并付款,以后收款人无需重复付款。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属于纳税人本人支出的支出不能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如果公司想核算已付的财产税,则必须与房东协商,并将合同租金提高到协议金额。原始房东将支付相应的税款,公司将根据发票金额输入帐户。。
土地税和财产税条目:
提款:借款:管理费-财产税(土地使用税)
贷款:应付税费-应付物业税(应付土地使用税)
付款后:借来的税费,物业税(土地使用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