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使用国内支出平台或国际平台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但是,将产生服务费,其中7%是国内费用,而5%是国际费用。
使用股权投资进行巧妙的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主题。
通过股权投资收益合理避税不仅可以使投资者获得更多利润,而且可以使他们的方法符合博弈规则。
这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关。在建立股票市场之初,尚未颁布和实施《公司法》时,公司治理仍不完善,公司上市的目的是减轻国有企业的困难。由于这是解决难题的方法,所以国有企业(大股东)通过子公司(上市公司)筹集资金是合法的。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它开始逐渐考虑中小股东的上市公司的利益。他们认识到不应侵犯上市公司的利益,因此逐步实施了公司法,禁止大股东占领上市公司。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现在是非法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大股东偿还债务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还要求大股东真正认识到这一问题。因此,此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但是许多公司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例如直接还款,整体上市,重组等,我相信会越来越少。
介绍
大股东和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严重问题,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和退市的上市公司中,有广泛的股东挪用公款行为。近年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近10%被大股东占用。在2010年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大中型股东欠债金额超过亿元的上市公司有十二家,三家公司的大股东欠款总额超过应收账款的50%。尽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各上市公司相继出台了防止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措施,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大股东问题资金份额仍然非常严重。
首先,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方式
其次,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条件和原因
大股东可以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有内部原因,例如股权结构和内部控制,还有外部原因,例如法律环境,不利的监管和严格的处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股占主导”,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不合理。
国有股份的“一股独大”的股份制使得有可能占用资金。在中国,超过90%的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独家赞助或作为主要赞助商,从公众手中募集股份实现上市。这导致了对上市公司最大股东的绝对控制。一方面,它在决策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大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使其与上市公司有大量的关联交易,频繁的资金往来为他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提供了机会。
2.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有大股东资本的上市公司通常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且大多数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方面存在重大局限性。公司缺乏内部监督管理机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没有明确定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责任,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定期检查与大股东的资本交易。公司正在制定有效的和解计划,规范关联方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执行不力,内部控制的缺陷为大股东占用资本提供了机会。
3.外部监督不够强大。
各级地方政府,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工商,税务等都对大股东进行监督,但其监管目标并不统一。监管机构的多样化和监管目标的不一致使大股东监督制度缺乏有效性[1]。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督上市公司的权力仍然有限,没有严格的规定;政府对会计,审计和其他中介机构的问责机制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公众和投资者信息不足;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大股东的影响侵权期间诉讼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4.法律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也很低。
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占有或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大股东或控制人行为的直接和具体法律规定。由于法律和法规不完善,没有规定主要责任人要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处罚,也没有明确的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定义。在法律法规有缺陷的制度的背景下,大股东的金钱份额带来的巨大非法利益对应于相对较低的违法成本,从而使一些大股东具有监管博弈的心理。
III。上市公司大股东对资本占用问题的危害
大股东和关联方提取的资金通常具有大量和长期欠款,通常通过转移股权,债务,有形资产和其他非现金方式偿还债务来偿还债务。但是,这部分资金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反映在公司资产中,这严重削弱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使企业的资本结构恶化,并影响了偿付能力,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直接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会计信息失真,报告利润被误读,增加了投资风险。
大股东的资本将影响上市公司利润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上市公司必须每年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直接减少“营业利润”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这部分资金通常会占用很长时间,截止日期未定的应收账款的偿还,并且由于回收不良等原因容易产生大量坏账。因此,需要累积大量坏账来影响利润,这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更大的影响公司。从定性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可能会掩盖业绩和声明,以弥补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一方面,财务报表中的利润可能包括巨额的资本占用费和大量关联交易的利润。另一方面坏账准备金也可能不足,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报表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下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利润质量。同时,这种处理方式还导致对大股东某些关联交易的会计监督实施不力,扭曲了会计信息,掩盖了上市公司的许多违法交易,使投资者承受巨大的投资风险。
2.大股东的资本占用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偿付能力。
大股东的资本将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该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指标(例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和现金流量比率)均以流动负债为分母。一方面,大股东使用资金不可避免地导致上市公司流动资产的缺乏。另一方面,如果占用资金与短期银行借款相对应,则这些指数值将下降,即上市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将下降。如果对应于长期借款或募集资金,将影响资产负债率,权益率,权益乘数和现金流量负债率等,导致财务风险增加。而且,由于相应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不是优质的获利资产,也不会产生现金流,因此大股东偿还时的偿还期很长,资产欠佳的债务可能会引起问题。该公司不良资产的比例有所增加,并且缺乏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到期的债务,
现金链断裂引发了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
3.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大量使用资金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运营,降低运营效率,并严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运营能力。大股东的资本通常表现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这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下降,即公司的经营能力下降。同时,由于上述对净利润的定量和定性影响,大股东的资本份额将影响公司的销售净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和股权净利润率,从而降低其盈利能力。在短期内,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不断亏损,并导致公司被迫退出市场。从长远来看,这可能会使公司破产,最终破产。
4.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有害地使用资金。
上市公司的资产是所有股东根据股份享有的法人财产。大股东占用了上市公司的资金,直接侵犯了公司法人财产权,侵犯了中小股东的财产权。大股东享有控制权将导致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倾向于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从上市公司转移资产和利润。通过占用资金等来“清空”上市该公司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常常通过其持仓来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为集团牟利并侵犯中小股东的权利
[2]。
第四,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对策
为了解决控制中国上市公司股东资金占用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经验,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大股东任意占用资金的重要条件是“一股”,因此有必要实现股权多元化和优化股权结构。根据经验分析,第二大股东在前十大股东中检查和平衡第一大股东的能力越强,控股股东的资金偿还速度就越快[3]。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通过完善股东大会决议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其次,通过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可以加强董事会的制衡,充分利用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控制角色;最后,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控制资金投入。
2.完善立法,严格执行法律,并加强监督。
法治不完善是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完善法律以限制大股东依法占用资金,并对违规资金处以重罚。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和惩罚作用。同时,资产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股东和上市公司的监管,并监督关联交易。
3.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作为独立的外部监督,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股东与管理机构之间的代理冲突,并在外部公司治理中发挥有效作用[5]。如果大股东采用各种秘密手段操纵上市公司的行为,并且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中发现并反映在审计报告中,则可以积极暴露和防范其资本占用行为,促进偿还资本。大股东,保护股东权益。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暴露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信息,杜绝会计信息故障和会计信息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