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资单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营业收入
其他应付款-工资单
应付税款-个人所得税
代表工资纳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资单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您的单位是劳工公司吗?
劳务公司不是基于为计算税收而开具的发票,而是应将收到的全部价格的余额减去所支付的费用作为营业额。
财税[2003]第16号规定:“劳动服务公司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并为其安排劳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应当支付给劳方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并将住房公积金移交给劳务公司进行分配或处理,劳务公司向用人单位支付的总价减去转给职工的工资。劳动力和申请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劳动力余额为营业额。 ”
1.劳务派遣单位的会计处理。
1.当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由雇主承担时:
借款:生产成本-人工服务费等。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贷方:应付帐款
应付职工
2.当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时:
2.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3条规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工的税前扣除有问题的企业在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劳务时发生的实际费用,应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两种情况。根据协议(合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付。
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将用作薪金,薪金支出和员工福利支出。其中,属于薪金和工资支出的支出,应计入企业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额的依据。
扩展数据
劳务派遣公司的会计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由雇主承担时,会计处理如下: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2.当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
3.在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时,在确认成本时: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