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税务签订的合同效力,为了海关避税剪掉商标

提问时间:2020-04-20 02:37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0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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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属于规避税收机会风险五大原则的有()。 多选

签订合同时,遇到这种情况会有税务风险吗

你说:

签订合同时,在这种情况下会存在税收风险吗?

我说:

签订合同时,这种情况发生了什么?

您没有告诉细节,如何知道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希望您在提出问题之前先考虑一下。

税务题求解

1.销项税:

1.分期付款收取:150 * 17%= 25.5(根据合同收取日期确认销售收入)

2.零售商品:[(228 + 6)/(1 + 17%)] * 17%= 34(以旧换新,不能扣减二手商品的价格)

2.进项税:

30.6

3.进项税转出:

4 * 17%= 0.68

应付增值税= 25.5 + 34-30.6 + 0.68 = 29.58

允许由购置税控制收银机承担的进项税额扣除当期应付税款(实际上,已允许扣除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但是这个问题可能表明是一个知识点)。

本期实际应交增值税= 29.58-0.051 = 2952.9万元。

规避税收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强制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国家三个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结合本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合同条款以任何方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目的是减少缴税。是恶意勾结,损害国家利益,应该无效。但是,避税条款的无效当然不会导致所有合同条款都无效。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合同部分无效并且不影响其他组成部分的效力,则其他组成部分仍然有效。”因此,作为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卖方,不可能假定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而部分条款无效。销售合同仍应按照双方之间的实际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