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边税收协定
1.协议
中华民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愿意就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问题达成协议。达成的协议如下:
第1条
本协议适用于一个或两个缔约国的居民。
第2条
1.本协议适用于以下税种
(1)在中华民国:
1。个人所得税;
2。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
3。外国公司所得税;
4。地方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国税”)
(2)在美国:
根据《内部税收法》征收的联邦所得税。
2.本协议也适用于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之后增加或替代第一段所列税款的相同或基本相似的税款。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的重大变更通知彼此。
第3条
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
(1)在地理概念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词时,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土(包括领海)进行有效行使税法,根据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管辖权和效力行使
与中国税法有关的领海以外的所有地区,包括海床和底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外国正式签署89项税收协定
1.已生效的82项协议(按签署顺序):
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挪威,丹麦,新加坡,芬兰,加拿大,瑞典,新西兰,泰国,意大利,荷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阿联酋,卢森堡,韩国,俄罗斯,PNG,印度,毛里求斯,克罗地亚,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亚美尼亚,牙买加,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兹别克斯坦,孟加拉国,南斯拉夫,苏丹,马其顿,埃及,葡萄牙,爱沙尼亚,老挝,塞舌尔,菲律宾,爱尔兰,南非,巴巴多斯,摩尔多瓦,古巴,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阿曼,突尼斯,伊朗,巴林,吉尔吉斯斯坦,摩洛哥,斯里兰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墨西哥。
香港和澳门都已签署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这项安排已经生效。
2.已正式签署但尚未生效(按签署顺序)的7个协议:
卡塔尔,尼泊尔,尼日利亚,希腊,文莱,沙特阿拉伯,阿尔及利亚。
全球保险市场的年保费收入约为2.941万亿美元,资本流动的规模巨大。它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金融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供反馈的28个国家和地区中,近70%的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产品中有80%以上是通过保险中介销售的。
调查显示,除乌干达和斯里兰卡外,吉平省所有国家和地区都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全套反洗钱职责,包括客户识别和审查,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报告。芬兰,法国,美国,挪威,卢森堡,新加坡,墨西哥,百慕大,直布罗陀和毛里求斯的十个国家和地区已对人寿保险业的反洗钱法规进行了一些豁免。目前,FATF的建议并不专门适用于一般保险和再保险。
就保险市场的运作方式而言,除了美国,百慕大,澳门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这四个国家和地区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需要保险公司和销售保险的中介机构供保险人遵守的产品反洗钱法规。但是,保险中介机构通常将可疑交易直接报告给保险公司,而不是直接报告给金融情报中心(FlU)。
相关国家和地区提供的案例表明,由于无效的监管机制和对再保险业的诚信审查,再保险业也发生了洗钱犯罪。FATF洗钱类型研究发现,保险业中可疑交易报告的数量相对较少。有观点认为,这是保险业洗钱风险可忽略不计的一种表现,也有观点认为这是由于人们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低下或反洗钱法规的表现不佳。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从整个金融业的保险业的相对规模来看,保险业洗钱的风险和犯罪分子侵蚀保险业的风险远大于可疑交易报告中显示的风险。保险业。
案涉及的总金额高达5.25亿美元,仅一个案就涉及的金额为3.1亿美元。FATF成员国提供的66宗案件涉及的总金额为1.41亿美元,平均每宗案件为210万美元。这从数量上显示了洗钱对保险业构成的严重威胁。
2.保险业洗钱类型分析
在使用清洗费和预付保险费洗钱的情况下,在承保阶段发现了三分之一。在购买保险单期间,洗钱主要存在于可疑线索中,例如现金使用以及与第三方之间(没有明显关系)的资金之间的关系以及现金之间的关系。建立保险合同后,发现超过12%的案件是由于客户在保险期限届满之前提出了异常的退保请求。
3.保险业洗钱指数分析
调查收到的94个案例揭示了许多有用的指标,可帮助我们发现洗钱犯罪活动,包括适用于其他行业的洗钱指标,与保单持有人的特征和行为有关的洗钱指标以及与之相关的洗钱指标和其他指标的政策特点和管理方法。
一般洗钱指标
一笔大型现金交易。现金交易显然是可疑交易。但是,从案例分析的结果来看,选择其他替代支付工具更为明显和普遍,尤其是那些拥有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现金交易少于预期的支付工具。
使用错误的地址和邮政信箱。涉及客户保险欺诈的案件约占所有案件的7%。保险市场从业人员需要查看客户提供的重要个人信息。客户提供不可靠或虚假信息时,应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