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公司后如何合理避税?
1.合同不是在香港本地签订的;
2.客户并非来自香港; (买卖双方)
3.货物尚未在香港申报;
4. OFFCIE尚未在香港设立实体并雇用当地雇员;
5.订单未在香港完成;
6.直接增加费用和利润。
让我解释:
1.国内发票可能并不总是能够支付费用。根据发票的内容以及它是否是实际业务,它可能会记录在固定资产或其他科目中。
2.家政服务和商品分开,因为它们的营业税率不同。如果不将其分开,则可以从高税率征收营业税。
3.“全部成本,没有利润,就不需要缴纳利得税”,这是不全面的。有必要检查您的费用是否合理以及费用是否真实。这不是任意的。正如待客之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收入额有一定的扣除率(不足1500万元的千分之五),超出部分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4.合理避税的空间很大。您需要熟悉该国的法律和税务知识,并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操作。毕竟,税收是国家财政的来源。
我嘲笑自己。
前提是进出口贸易已经完成,使用香港公司避税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
因为香港的政策在海外有特定收益,因此可以将香港公司用作转口贸易,以实现合理的避税目的。
首先,我们需要开设一个帐户。我们可以在香港开户。如果遇到麻烦,我们也可以在内地开设一家外国银行。我们称其为离岸账户。离岸账户的作用是促进国内外资金,公司,个人资金的出入,而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可以自由进出,付款是任意的,相当于一个小钱包。
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例如,如果您的客户是一家美国公司A,则您的购买成本为90万美元,而其中有150万销往美国。这时,您的香港公司以最低价格100万元人民币将其收购,然后以150万美元的价格转售给您的最终美国客户A公司。有两个合同正在运行,但深圳的货物可以直接发送到美国。合同将向您的香港公司帐户支付150万美元,而您的香港公司向您在深圳公司的帐户支付100万美元。这样,它在避免汇率损失方面发挥了作用。特别是在税收方面,由于香港公司保留的500,000利润不是在香港产生的,您可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润,而无需纳税。利润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进口业务可以撤销。您从国外客户进口了成本为80万美元的商品,并最终以13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卖给了国内客户。那么您将不得不在国内支付500,000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但是现在您可以使用香港公司完成此类业务。首先,首先以香港公司的名义购买80万种商品,然后以12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您的国内公司,最后将其卖给130家。这样,您的最终客户只需要在中国缴纳100,000的公司所得税,其他400,000的利润就会成功保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