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对存在避税嫌疑,视同销售 怎样可以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1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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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1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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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问题

视为销售类型:

(1)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2)寄售货物的销售;

(3)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用作投资,并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和加工过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己生产,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与他人

以上类型属于第八种类型。会计分录为:

借款:营业外支出97

贷款:库存商品8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17(公允价值*税率)

认为收入处理中不包括三种销售会计处理方法:(4),(7的一部分),(8)

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况及处理方法

认为有三种销售情况:

第一种情况,被视为增值税销售:实质上,增值税链“扣除了投入并产生了销售额”,例如将商品用于非增值税项目,个人消费或雇员福利等,但该帐户不进行销售处理;

第二种情况,被视为企业所得税销售: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不涉及会计收入

在第三种情况下,是基于会计的销售:这意味着没有产生收入,但被视为产生了收入。

财政部关于如何以销售方式处理您的产品的会计回复信:

企业将自己的产品用于在建项目,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资金筹集,广告,样本,员工福利,激励措施等。这是内部结转关系,并非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确定条件的徽标公司不会因将其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公司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不处理销售,而是按成本进行转移。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也属于使用自产产品而产生的支出的一部分,应根据目的列入有关科目。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如果将这些资产作为存货交换出去,则应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其视为销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14号企业”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视同销售的账务及税务怎么处理?

为分析销售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区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情况,因为资产的所有权已经存在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的变更应视为销售,以根据需要确定收入。(1)行销或销售; (二)社交娱乐活动; (三)为员工提供的奖励或福利; (四)股利分配; (五)对外捐赠; (6)其他资产变动所有权目的。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处理帐户时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不视为已处理的销售,并且已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例如,公司将购买的产品用于市场营销,并直接计算销售(运营)费用,而无需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帐户进行核算。另一种是作为销售核算。发生业务时,它包括在主业务的收入中,同时,货物从仓库运出并包括在主业务的成本中。

对于第一种帐户处理,会计和税法会有所不同。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必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对如何处理报告中的推定销售额存有争议。一些纳税人认为,该公司已经将礼物购买的外包包括在管理费用中,即业务娱乐费,该费用已在税前扣除。填写表格时,将其视为销售处理。那么,您需要填写相应的认定销售成本吗?如果填写了假定的销售成本,是否有双重扣除?

例如,如果某个企业购买了100元的礼物,则该笔款项已包含在商务娱乐费中。根据商务娱乐的税前扣除标准,税前最高不得超过60%,即60元。如果将其视为销售过程,则需要将其增加100元,然后再将其视为销售过程的成本,则减少100元。这样做是否等于100元的认定销售收入,100元的认定销售成本和60元的管理费用,实际扣除额为160元吗?

要回答此问题,您需要首先查看会计处理方法。

不视为销售会计:借入:管理费用-业务娱乐费117

贷款:库存100件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17。

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在销售行为中,企业被视为企业的自制资产,其销售收入应根据同类资产的对外销售价格确定。同时存在的企业;价格决定销售收入,因此管理成本以购买价计算。

如果企业已进行上述会计处理,则需要进行以下税收调整:首先,在销售法中,应按照“企业所得税”表3第2行对认定的销售收入征税。返回”增加100元,同时,根据比例分配原则,将在第21行“视为销售成本”上减免100元的税款。其次,比较商务娱乐活动量的60%和销售收入的5‰,并根据较低原则确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务娱乐活动支出,并填写附表3第26行的第二列。在表3第26行的第三列中,填写企业实际发生的商务招待费,该金额大于扣税前允许的商务招待费。经过上述调整后,收入扣除费用为0,管理费用中的“商务招待”为117元,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利润117元。实际交纳的税费增加了46.8元(117×0.4)。

交通流量作为销售额:借款:管理费用117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17。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款:库存商品100。

企业不需要进行税收调整,管理成本进入损益,影响利润117元,纳税额增加46.8元(117×0.4)。

以上两个处理结果是一致的。

从比较中不难看出,必须扣除相应的认定销售成本,这符合税法匹配原则的要求。管理费用的扣除是企业支出的支出,与扣除的销售成本相同。不能理解存在重复扣除的问题。

应该提醒的是,如果企业将自制产品作为礼物送给企业,则企业会将销售收入视为公允价值。例如,企业赠送的礼品市场价格为120元,自产产品的成本为100元。

折扣销售处理:借款:管理费用-商务招待费120.4

贷款:股票商品1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20.4(1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