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C,所得税。
1.税收权的划分和协议的适用范围
2.常设机构的协议
3.预扣税率的限制
4.在税收待遇方面不存在歧视
经合组织模式和联合国模式都倡导平等与互利的原则。一缔约国应确保另一国与本国国民享有相同的税收待遇。具体内容为:
(1)国籍没有差异,也就是说,由于纳税人的国籍不同,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税收待遇也不能有所不同。
(2)常设机构之间没有区别,也就是说,该国家/地区的交易对手中的常设机构应比该国的同类企业承担更大的税收负担。
(3)付款扣除额没有差异,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利润时,企业确认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付款可以扣除为费用,并且予以确认。不能是因为付款对象是该国家或其他国家的居民居民的待遇有所不同。
(4)资本负担,即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全部或部分,全部或部分的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税负或企业的相关条件同类公司的不同或较重。
5.避免国际逃税和逃税
避免国际逃税和逃税是国际税收条约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两个模板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是:
(1)信息交流。分为日常信息交流和专业信息交流。每天的信息交流是缔约国关于跨国纳税人收入和经济交易的定期信息交流。通过这种信息交换,缔约国的当事方可以了解跨国纳税人的收入和经济交易的变化,以便正确地核实应纳税所得额。缔约国一方进行特殊信息交流,以提出需要调查和核实的内容,另一方则帮助进行核实。
(2)转让定价。为了防止和限制国际上合法的避税行为,当事各方必须紧密合作并确定协议中各方同意的转让定价方法,以避免纳税人通过价格转移利润和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