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底,根据现行免税政策,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范围将从原来的每月不超过20,000元扩大为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的微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
免征增值税,只需要考虑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在很大程度上,避税应该是“不缴纳不公正的税款,并避免少付税款的风险”。
所谓的“不正当税收”:是指由于自己的过失(不熟悉主要政策)而多付的税款,不应缴纳,从而导致利润损失。例如,预扣水费和电费的问题,如果您不小心,如果在帐户上获得收入,或者无法向税务局报告或使用错误的账单,则可能必须缴纳营业税。
所谓欠缴税款的风险:是指由于疏忽而未能缴纳税款,从而导致惩罚甚至诉讼。例如,收取租金,租金就是收入,无论您是否发票,都必须申报税收。如果您很贪婪,则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将不包括在纳税申报表收入(隐藏收入)中。罚款额为逃税额的50%至5倍,这种罚款是有风险的,您又会亏损!
因此,避税是一项非常具体的任务,应通过政策研究来解决。关键是要熟悉税收政策和操作方法。
建议:如果您遇到特定问题,请联系税务局,索取指示,然后在理解该政策后进行处理,这样可以减少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