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的零件可以所有者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我不能帮助自己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久前,我们公司改变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略,并定期在地下车库中租用了一些停车位。房主一次性支付使用费后,即可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停车位。
河北读者小王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和赚取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土地上纳税。增值税债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您的公司仅出租地下车库中的停车位,因此改变的是使用停车位的权利,并且停车位的所有权没有改变。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的公司不应为此收入支付土地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动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纳税。按照本规定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劳务,是指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业等税种的征收,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劳务范围(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卢凤柱,河北省南pi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