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是实际工作中的常用方法,但它是非法的。
会计法和税法都要求实体公司开立帐户并纳税。使用发票偿付发行佣金是一种虚构的成本项目,这违反了会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
但是,这种方法不是犯罪,经核实,将为企业偿还税收和罚款。
因为个人所得税法要求付款人承担减税义务,所以个人没有违法行为,也无需承担责任。
这是正常的。诸如通信之类的发票都是消费者发票。员工使用此类发票。然后,公司支付工资,这相当于将工人的工资转换为营业支出(或营业支出,原本是利润,现在变成了(成本资金)公司的投入和销售项目被冲销。另一方面,公司的成本变高了,变相减少了利润。企业所得税可以少交。
就个人而言,如果您通常在领取工资时就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样做之后,您不必缴纳更多税款。
这种避税是非法的,也是避税的(但原则上不是非法的)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可以再次询问。
企业将如何受苦?
有几种方法。
1.伪造员工。在制作工资表并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一个人的工资会以几个人的名字列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当然是公司要找到足够多的人假装自己是公司的员工,最好不要寻找本地人,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支付是汇总的,也就是说,存在本地当期所有个人收入的汇总税务局。如果您使用本地人,可能会导致他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增加了。
2.费用报销。工资中超过阈值的部分将替换为发票。以偿还员工费用的名义,钱被发送给员工。公司的支出没有实际增加,只有薪金支出转换为其他支出。当然,如果企业需要查找足够的合法发票,则需要大量的发票,查找发票替代品将更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