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的相关福利,例如生活津贴,死亡赔偿金等,不征税。
这些事情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操作;不想使用专职财务的可以考虑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并且每年没有多少钱。不合理的避税行为将成为逃税和逃税,然后将支付更多的罚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全面启动重组和增加再保险,房地产租赁和非教育教育试点计划的通知》(财税[2016] 68):
(1)海外保险公司向海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供其在国外完全消费,免征增值税。
(2)提供再保险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国内保险公司向海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应执行与原始保险服务相同的增值税政策。如果再保险合同对应于多个原始保险合同,则当所有原始保险合同均受增值税豁免政策的约束时,再保险合同适用于增值税豁免政策。否则,再保险合同应按要求支付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