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避税,在印尼的中国企业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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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12 09:30
最佳答案

我公司和印度人在印度成立合资公司,中国的财务人员,是不是和在国内一样做账,还是如何呢,谢谢

印度的金融体系与中国的税收和法律有很多差异,包括税收和会计。如果允许,最好由当地雇员提供帮助。我在印度〜我仍然希望当地人做得更多。中方可以进行具体监测。

中国出口印度/印尼 对方过进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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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控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是什么性质,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在中国境内已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按照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9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化确定控制外国企业状态的中国居民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通知实际上是关于识别和管理受控外国公司的具体措施的特殊规定。因此,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居民可以提供信息以证明受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是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新西兰建立的和挪威。不进行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的利润被视为股息分配,并计入中国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的附加义务,即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居民需要提供信息以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新西兰和挪威。

受控外国企业制度仅适用于在避税天堂建立的外国企业,在上述非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的企业不受受控外国企业制度的约束。实际上,一般来讲,那些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包括巴哈马,百慕大,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传统避税天堂,通常被视为实际税率低于12.5%的国家或地区。如果中国公司在上述国家或地区设立公司,则“受控外国公司”的风险将更大。

对于某些不对股息征税的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中国税务机关也可能会确定,中国公司从该地区的公司获得的股息收入的实际税收负担较小高于12.5%,因此适用”“受控外资企业”。但是,中国税务机关尚未就上述问题制定法规。

为了不影响投资实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通过防止受控外国公司避税来避免阻碍企业的海外发展,《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84条规定中国只要居民企业的股东能够提供信息证明其控制下的外国公司满足某些条件,就可以免除将未分配或减少为股利分配并计入当期损益的外国企业的利润。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收入。设置条件为:(一)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国家(地区)设立的; (2)主要是从活跃的商业活动中获得的; (3)年利润总额少于500万元。

印度尼西亚要求中国企业开具非居民税收证明如何办理

颁发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

1.业务概述

为了协助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外国投资,经营和劳务活动中享受中国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的各种待遇,应纳税人的要求签发了《中国居民税收证明》。

符合中华民国相关税法和中华民国政府签署的双重征税协议的居民条件是指:

(1)如果申请人为个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个人一年,申请人应来自中国和国外。有收入的个人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有住所的个人是指由于户口登记,家庭和经济利益在中国惯常居住的个人;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个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个人。

上述无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应申请居民身份,并应提供其在中国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

(2)如果申请人是企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是在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实际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中国居民公司的境内外分支机构要求签发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的,其总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

第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书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

《浙江省地税局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居民身份证明书》的通知》(浙地税函〔2008〕4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身份证明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1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的补充通知》(浙地税函〔2010〕286号)。

3.纳税人应提供的主要形式和份数

“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表”(SY090),1份

IV。纳税人应提供信息

1。如果申请人是个人,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的正本和副本(包括身份证,护照,家乡证明等);

2。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还必须提供在中国实际停留时间的相关证明;

3.如果申请人是企业,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正本,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如果纳税人是普通管理家庭,则可能不需要)

4.纳税证明的复印件或非纳税的书面说明。

五,纳税人开展业务的期限

没有

六。税务机关承诺的期限

(1)提供完整的信息,准确地完成内容,完成各种程序,并满足接受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当场接受签发居民企业和个人的《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 。

(2)如果另一缔约国的税务机关对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的格式或其自行设计的格式有特殊要求,则应签字并盖章以证明纳税人是该居民的税务居民。中国。审核“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的内容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