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不公平。一党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民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对于下列合同,当事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更改或取消合同(2),因为该合同被认为不公平。
商定的税费由买方承担,这在大多数甚至所有二手房销售合同中都是一个普遍问题。实际上,此协议无效,因为它是非法的。税收负担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一般的民用合同中,如果涉及风险问题,则双方可以就风险问题达成协议。如果由于两方的真实意愿,没有单方面增加一方负担或降低一方风险,这会导致不公平。风险谈判条款有效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尽管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中的风险归因,但也规定了双方就共识达成共识的情况。如果双方都同意,则可以转移风险,但合同法中不得有任何特殊规定(例如损害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交易双方同意如何处理纳税义务
1,如果住房交易税由买方负担,则该税已经支付且该协议有效
2.如果房屋交易税由买方负担,则如果付款不足,则应支付部分税款,且该协议无效—苏州案
3.阴阳合同案-阳合同有效而阴合同无效。
4.交易双方的所有税费均应由买方承担,个人所得税案件除外。
5.一百万所房屋的未知税费竞标实际上必须支付40万欧元的税费,并对无效案件表示遗憾。
6.租金支出的税款不能在税前(包括税案)中扣除。
7.法院强制转让且未缴税。税收合同无效。纳税人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