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的政策,如果不是直系亲属捐赠的房屋,出售时就不可能减免税。由直系亲属捐赠的房屋仅在出售五年后才能免税。
房屋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非法继承。由于房地产交易的特殊性,其价值会受到纳税人对地方税务局的申报,评估和核实的影响。此外,还有明确的减免税规定,这对于“合理避税”不是必需的“的运作空间。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提供有关继承权和继承人身份证的公证文件,不征收税费,但在重新出售继承的房屋且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时不符合的,按(原价总价购买)计算个人所得税费用)* 20%。
其次,非法继承人继承财产就像是礼物,非特定关系的礼物被视为销售。接收者在继承期间还必须为“其他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非法定继承应对普通二手房交易征税。
赠与财产是一种以较少的税金转让财产权的方式。具体程序和费用是这样的。
首先,财产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有一份书面合同,即礼品簿。然后,捐赠人和受赠人应取得房屋的礼券和财产证明,并前往房屋所在的公证处对房屋礼物进行公证。
此过程涉及两项费用。一项费用是公证费,是总收益的2%,但不少于200元。还有一种契税。普通房屋是房屋评估价值的1.5%(非普通房屋为3%)。
最后一个链接是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中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注册程序。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捐赠申请书,捐赠者和接收者的身份证件,房地产产权证明正本,礼品和经过公证的材料以及已付的契税收据。在此链接中要支付的费用包括注册费100元,认股权证的印花税5元和合同评估价的0.05%。加起来为2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