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税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逃税方法。通用方法是:高税率国家的企业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并将无形资产转移到其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资产价格低廉;低税率国家的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将无形资产转移给高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时设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达到了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外国企业及其附属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者外国机构与场所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费。费用:税务机关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格或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因此,判断转让定价是否合理非常重要。税务局将通过四个步骤确定转让定价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企业概况调查,关系调查,关联方交易量调查和转让定价分析。转让定价的合理性主要通过比较非控制价格法,转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配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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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外公司所得税改革的深入,对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避税问题的正确认识为完善中国国际(涉外)税收法律制度和加强税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管理。这也有利于中国的税收制度和国际惯例的融合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为了应对利用转移定价避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客观现实,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转移定价税制,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完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使转让定价法律体系化。当前,有必要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所得税方面的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国际惯例,坚持正常交易的原则,以与转让定价相关的公司识别或避税活动识别为核心内容,增加了法律规定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匹配度。一是建立资本稀疏税制度,借鉴国际惯例,通过税收手段控制资本稀疏趋势。合并后的新公司所得税法规定以下规定:如果公司的自有资本税率低于某个百分比,则它借入资本(主要是(这是银行贷款)应付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第二个方法是建立避税天堂税制,利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识别避税天堂的标准,并参考其避税天堂清单,使用枚举方法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定义避税天堂。第三是完善《公司法》。将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概念引入中国现行的《公司法》,以使更多的公司进入监管范围,并提高中国目前对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的监管水平。
3.加强国内外税收合作。在内部,我们将利用社会力量来加强税收共同税收保护体系,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各级税务机关应努力与地方对外贸易,工商,海关,公安,劳动,银行,对外管理,金融,国家税务等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紧密合作,建立税收关系。及时协调税收保护网络掌握纳税人的各种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纳税信息等。同时,有必要寻求税务中介机构,司法部门,单位和个人等其他部门的协助,共同开展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在外部,它主要致力于国际税收合作。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或特殊转让定价税收合作协定,可以约定关联企业的税收待遇和合作事项。
4.合理设置转让定价反避税机构,加大对转让定价反避税人员的培训。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是高度专业,面向政策,全面和动态的。这非常困难,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它需要具有国际税收,外国税收和外语质量。其管理人才培训和成长需要长期的时间,这需要专业的培训和长期经验的积累。因此,必须制定措施合理地训练和利用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其差异,漏洞,例外和缺陷来借用或滥用相关的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条约,以逃避纳税人和纳税人的税收义务,而无需支付或减交税。基本方法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转让定价以避免税收。
转让定价是指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人为地压低了中国公司向海外分支机构出售商品,贷款,服务,租赁和无形资产的转让或打算筹集外国资金的收入或费用分配标准。公司的用心。向中国的关联公司分配销售,贷款和服务等收入或支出,会降低中国的关联公司的利润,并将其转移给低税率国家(地区)的关联公司。
2.使用国际避税天堂避税。
国际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是指一国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本国经济繁荣,弥补本国资本短缺和改善国际收支而做出的努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提高国内技术水平在国家或一定范围内的水平,允许外国人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以在他们不缴税或缴纳很少税的地区赚取收入或拥有财产。避税最常见,最普遍的方法是,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天堂中设立经营机构或场所,以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并实现避税。
3.滥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
国际税收协议是由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签署的书面协议,旨在根据互惠原则并由政府协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优惠分配。为了实现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目的,当事各方必须做出相应的限制和让步,以形成适用于当事方居民的优惠条款。目前,中国已与80多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但是,国际避税活动无处不在。一些不符合特定税收协定条件的非合同居民会从各种巧妙方法中受益,例如建立直接管道公司和利用双边关系建立低权益控股公司以享受税收。条约待遇,从而减少了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随着中国向外界的开放,这种对税收协定避税的滥用也将发生。
4.使用电子商务避免税收。
电子商务是一项使用数字电子方法进行业务数据交换和业务开发的活动。它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业务活动,发生在Internet和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相结合的背景下。在实现电子书写,信息的数据传输,无纸化交易和付款现代化的同时,还引起了审计环境,审计跟踪,审计信息存储介质,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方法的一系列重大变化。。这些使国际税收中的居民定义,常设机构,领土管辖权等传统概念无法有效地加以约束,也无法准确地区分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转让特许权。同时,它也向世界各国政府提出了国际反避税的新课题。
5更改居民身份
主要是指跨境纳税人跨境迁移或避免成为某个国家的居民,以改变相关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从而实现规避目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