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分配。
应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股息分配
分配条目
借:利润分配---股息分配
贷款:应付股息
付款
借款:应付股息
贷款:银行存款
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6款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金额乘以20%的税率,并且没有扣除额。换句话说,例如,向股东分配了1000元人民币,而股东应缴纳200元人民币的个人税。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清算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公告[2013] 1号):“第三十条本公司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企业减去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清算税,清算所得税,往年所欠税款和其他公司债务的余额是可以分配给所有者的剩余资产。
第31条清算企业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金额,应等于按股东份额计算的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部分。确认为股息收入;扣除股利收入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移收益或损失。
清算企业的股东从清算企业获得的资产应根据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1.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仍然有余额,因为未分配利润是公司税后利润的一部分,而不是个人收入,则必须将其重新分配给每个股东时,应股息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注销税处理:
1.应付清算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收入*企业所得税税率清算收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
2.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所分配的净利润*每位股东所分配的净利润的20%=清算净利润*提款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收入清算公司收入税应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所分配的净利润* 20%的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自然人股东清算前的未分配利润净额=未分配利润*存货比率。
其次,
结转费用:
结转损益:
滞纳金的支付:
借款:营业外支出-后期费用352
贷款:银行存款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