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关联交易以及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评估,应遵循独立交易的原则,选择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转让定价方法主要包括:
1.可比的不受控制的定价方法
2.转售价
3,费用加上
4.净交易利润
5.利润分配方法
转让定价税收筹划方法是指纳税人以高于或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确定的内部价格进行交易,目的是转移利润以避免税收负担。在跨国业务活动中,由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很大,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或国外总部和常设办事处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彼此之间有着广泛的业务和财务联系因此,产品价格转移的空间更大。使用避税港进行税收筹划是在避税港中建立一家控股公司,然后该控股公司将在国外投资以建立其他公司。在企业的跨国经营过程中,可以结合使用转让定价和避税天堂(即在避税天堂建立基础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更好的计划结果。以下是从使用贸易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1.使用贸易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中间贸易业务的发展是将各种收入和财产转移给基础公司的基本手段。主要有两种模式:
2.在公司集团内其他相关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时,会插入一个中间链接。通过与基础公司的交易并结合转让定价,利润将从相关联属公司转移至基础公司。
2.成立贸易公司的条件
1.营业地点对外国投资者的税率或优惠政策较低。
2.它可以提供足够的实际管理活动和其他业务,以证明该公司不是影子公司,因此与其他高税国家的购销交易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认可。
3.纯粹的避税天堂将受到更严格的转让定价调查,因此不应选择。
3.利用贸易公司在香港进行税收筹划
1.明确“转让定价”,“避税”和“反避税”三个概念。
转让定价通常是指跨国关联公司。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或业务目标和策略,通常不是基于独立竞争的市场原则来确定交易的价格或费用标准,而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相关商品,技术或劳务的价格或成本标准,以实现整体业务目标和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没有明确的避税概念,通常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一种或多种缺陷,通过某种公开和正式的非法手段减少或逃避其税收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通常是指当局和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税收流失的措施和方法。反避税的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制定具体的税收义务措施。例如,税法规定与纳税人有关的第三方必须提供税收信息,或者纳税人某些交易的价格必须由政府部门批准并同意。第二,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法。例如取消税收递延,通过转让价格限制关联公司之间的避税措施,以及控制子公司的长期海外避税天堂的海外利润。第三,加强税收征管。例如,建立专业的反避税机构,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审查等。第四,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2.转让定价是跨国关联公司避税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税务机关制定的反避税措施,用于确定是否根据转让定价对转让定价进行了特殊的税收调整。独立交易的原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特殊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等有关规定,转让定价主要有四种类型:购买,出售,转让和使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金转移和使用;资金筹措;提供劳工服务。跨国集团内的关联公司通过上述四种形式制定各种转让定价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跨国集团的整体利益。国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转让定价方法采取反避税措施。目前在中国大陆,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特殊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反避税措施包括确定转让定价相关关系,关联交易的类型和方法,同期材料的管理,转让定价方法,转让定价调查和调整,国际磋商以及法律责任均指定使用定价计划者有很多限制。
3.只要跨国公司最大程度地提高整体收益,转让定价将始终存在,并且避税和反避税将始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