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风险是指税收筹划者使用国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以实现减税时存在的不确定性。存在政策选择风险\政策变更风险
税收行政执法中的偏离风险
经营损益风险
投资失真风险
1.一家电器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品牌电视的独家本地经销商,并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将按乙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电视机。乙公司每售出一台,将退还甲公司200元的资金,并按实际支付。销售。甲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退款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统一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论是否销售行为,是由于购买商品而从卖方那里获得的。所有形式的返还资金应根据所购买商品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率计算。“在此基础上,甲公司应扣除进项税额= 50÷( 1 + 17%)×17%= 7.26(万元)。由于公司A以公司B所确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因此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扣除额是公司A的应纳税额。
2.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改变收入方式并签订代理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以乙公司设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其电视机。乙每售出一台,乙将支付甲公司的代理佣金。费用200元,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则情况有所不同。
长乐公司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山楂,获得农产品购买凭证,并扣除增值税;然后,它委托生产山楂的公司加工半成品。也可以扣除获得委托加工发票(如果是增值税)。如果不是,只会丢失部分输入。
蓝天航空本身提供运输服务,其运费被视为超出价格的费用,因此该运费须缴纳增值税100000 / 1.17 * 0.17-8000 = 5470.09。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支付增值税75470.09。
蓝天找到一家运输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它可以从运输公司那里获得运输行业的发票,从而可以按其金额的7%扣除销项税,这意味着企业必须缴纳63,000税。
2虽然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原料的价格昂贵,但可以抵扣340元的销项税。
如果不扣除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的商品,这将使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商品的成本降低。
A--进项税11000 /(1 + 17%)* 0.17 = 1598.29 B--进项税10000 /(1 + 3%)* 0.03 = 291.26 C--无进项税---------- -------------------------------------------------- -------销项税20000 * 0.17 = 3400利润如下+3%)-3000-(3400-291.26)= 4182.52 C-20000-9000-3000-3400 = 4600 ------- ------------------ -------------------------------- --------------
问题1.租赁费可以作为房屋,公用事业和其他用品的租金进行租赁和核算。至少可以少缴财产税。因为租金收入的财产税是租金收入的12%。水电费可以由租户直接支付。问题2:可以将农场和制衣厂设置为独立法人。布料厂从农场购买的棉花可以从13%的增值税中扣除。在农场出售的棉花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换句话说,直接从事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其自己生产的初级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 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一般增值税支付农业生产者的销售税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减免率已从10%提高到1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税率的通知》(财税[2002] 105号)规定:支付小额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可以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的规定,以进项税额的13%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02] 12号)。
A)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表现为:(一)企业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选择各种税收方案,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避免税收负担; (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反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其他经济法规; (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税收筹划计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公司经营活动为背景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国家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并且公司财务经理必须制定税收计划。进行相应的更正和改进。
(2)遵守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使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税后利润最大化,并获得“节税”税收优惠。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收负担,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第二是延迟纳税。无论哪种方式,结果都可以节省税收支出。进一步的考虑是,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子系统,应始终围绕公司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减轻税收负担并不一定会导致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允许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公司债务利息,因此债务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作用,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率的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债务成本超过未计利息的投资收益时,债务融资将显示负杠杆效应。随着债务比率的增加,回报率将降低。因此,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而仅以税收负担作为选择税收解决方案的唯一标准,则可能会影响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为财务决策过程服务的原则。公司税收筹划是通过安排公司业务来实现的。它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其财务决策,而必须服务于其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偏离企业的财务决策,将不可避免地影响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优惠的退税政策。企业选择开放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优惠。但是,除了国际市场吸收公司产品的能力和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能力之外,从出口业务中单方面追求税收优惠可能会诱使公司做出错误甚至致命的营销决策。
(4)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基本目标是获得利益。但是,任何计划都有两个方面。随着计划的实施,纳税人将不可避免地为计划的实施支付额外的费用,同时获得一些税收优惠,并且由于计划的选择,该计划损失了相应的机会收益,而放弃了其他计划。当新产生的成本或损失少于所获得的利益时,该计划是合理的;当成本或损失大于获得的收益时,该计划为失败计划。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公司税收筹划必须着重于减轻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而不仅仅是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因为各种税收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种被少付,另一种税种可能需要多付;另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可以减轻当前税收负担的税收解决方案将来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在评估税收计划时,公司财务经理必须引入资金时间价值的概念,并将同一税收计划中不同税收计划和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与其现值进行比较。
(5)事先计划原则。预先计划原则要求公司在计划税收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建立税收法律关系之前,根据国家税法的不同来计划和安排其经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尽可能减少税收。行为的发生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已经形成了企业的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并且产生了税收义务,并且您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则只能逃税和欠税,而不能进行实际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