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后产品净销售收入=(500 / 1.17-300 / 1.17)*(1-25%)= 12821万元
产品税后净销售收入=(500-300-500 * 5%)*(1-25%)= 131.25万元
税后产品净销售收入=(500 / 1.17-250 / 1.17-500 / 1.17 * 10%)*(1-25%)= 12821万元
答案可能不准确,仅供参考。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当年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不得超过会计利润的12%,即288万元(2400 * 12%)。
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380-2400 * 12%)= 2492(万元);
应付所得税额为:2492 * 25%= 623(万元)。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下列纳税人的混合销售活动,应分别计算商品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销售的商品是增值税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需缴纳增值税;如果未单独核算,则其货物的营业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一)销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行为;
因此,应交增值税= 180 * 17%-20 = 106,000元
应纳营业税= 30 * 3%= 90万元。
这个问题应该从原始税法下的税收筹划角度出发。原暂行增值税条例的执行规则规定,产品销售和混合销售活动的安装均应计算销项税180 + 30 = 210万元。 。当前的税法规定,无需进行税收筹划即可实现税收筹划。
2.作为雇员,雇用期限为一年,以薪金收入为基础的月度纳税是最佳的税收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每次劳动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的费用,余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比例税率适用,税率为20%。如果一次性的劳动报酬收入过高,可能会被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税法》第3条第4项提到的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过高,这意味着个人获得劳务报酬一次,他的应税收入超过2万元。
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额征收50%;
结果,应税金额= 56000 *(1-2%)* 30%-2000 = 11440元
其次,作为一名雇员,雇用期为一年,并每月缴纳所得税
月薪和薪金收入为:56000/12 = 4666.67
每月应交税费=(4666.67-2000)* 15%-125 = 275元
ap年应交税费= 275 * 12 = 3300元。
节省税金= 11440-3300 = 8140元。
首先,您需要了解公司需要支付的税款类型以及税款计算的依据。您说的折旧与流转税无关!首先让我谈谈题外话。如果您购买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和经营,除了汽车等税法,只要您有特殊发票,进项税就可以抵销销项税!
回顾过去,您所说的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获利时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他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收入!计算方法是税前减税项目+税增加项目=所得税应付金额前的利润,然后乘以适用税率就是您要支付的所得税!注意:税前利润为收入成本费用税!您所说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所涉及的成本(生产)和费用(管理)。更高的成本是否意味着更低的利润?收入低吗?我应该少交些所得税吗? ....
增值税= 800 * 0.17-60 = 7600万
城镇维护建设税= 76 * 5%= 3.8万元
教育附加费= 76 * 3%= 22,800元
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1中国一贯运用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向国家申请免税政策,一直以来对农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建立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将公司的产品发送给销售部门,然后销售部门将商品出售给经销商。这样,还可以减少税收。
了解4800和6800在哪里计算扣除率?
是计算得出的扣除额
1)800 * 6 = 4800
2)800 * 5 + 14000 * 20%= 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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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显然是计划2)税收负担最小!
经计算,东苑服装厂生产这批服装时,可获得电,燃料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200元。由于东方服装店是小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只能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征收率为6%。东苑服装厂从东方服装店购买面料,取得进项税7,500元((125,000元x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