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常用方法如下:
(一)在扣除应纳税额之前,尽量安排工资分配;
(2)改善员工福利,减少名义收入;
(3)可以采用延期或提前的方法来大致平均月薪收入;
(4)纳税人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改善员工福利和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
(一)企业提供住所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有效方法;
(二)企业提供度假旅行津贴;
(三)向保险公司购买理财保险;
(4)其中一部分包含在工资单中,其余的工资通过发票偿还;
(五)争取税务部门的更多利益,争取更多利益;
(六)实物分配;
(7)公积金超额支付(但同一企业也面临超额支付)
(8)公司提供员工福利设施。例如:①公司免费提供午餐,或者公司直接为合伙企业支付管理费; ②公司提供并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公司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公司提供运输; ⑤公司为员工子女设立教育基金,并为员工子女提供奖学金等。
目前,合理避免雇员工资的税收措施如下:(1)在扣除允许的税收之前尽可能安排工资; (二)增加职工福利,减少名义收入; (3)可以推迟或采用提前支付的方法大致平均月薪收入; (4)纳税人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改善员工福利,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1)公司提供住所,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有效方法; (二)公司提供假期旅行津贴; (三)购买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 (4)工资的一部分包含在工资中,其余的工资用发票偿还; (5)更多地从税务部门获取福利收益的比例和更多的收益; (六)实物支付; (7)公积金超额支付(但(类似地,公司也面临多付,好像重庆的缴款比例是固定的。)(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例如:①公司提供免费午餐或公司直接支付公司的管理费;②公司提供和安排免费的医疗福利;③使用公司提供的住宅设备;④公司提供交通服务;④公司为员工子女设立教育基金,并为员工提供奖学金孩子等
1.最低避税水平是通过选择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合法避税。 例如,当可以列出项目成本和商务娱乐费用时,不必包括商务娱乐费用。 这些需要调整税收的科目应谨慎对待。 。 高避税就是通过税收筹划为法律避税选择不同的业务处理方式
2.一般而言,合理避税就是利用一些时间,空间和资源分配安排,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3.例如,个人所得税的级别不同,对应于不同的扣除额。 如果工资刚刚超过起征点,将承担更多的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安排可以适当地进行协调,并且其中的一部分将在年底时包含在奖金中。
对于年底双薪我给予你的政策解释是,在1个年度中可以把1次取得的收入除以12找税率,这个是允许的。如果要正常的算法是。
月申报:1.4w-2000=1.2w
1.2w*20%%-375=2025
2025*12=2.43w
双薪:1.4w/12=1200
1.4w*10%%-25=1375
2025*12+1375=25675
你应纳不会大于25675,为什么我不说等于,因为你没有告诉我你允许扣除的三金数额。另外提醒下你,你年收入超过12万,应该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收入超过12w的纳税申报。年底双薪的计算办法在1个年度内只能用1次。2000为扣除基数,楼上的没扣,不过答案却对了,意外。。。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 2000元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 5000元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 20000元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 ~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 ~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 ~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首先,可以通过分享特许权使用费和年终奖励等大量收入来降低员工的税率,从而降低员工收入的税率。 与前面提到的某些税收起征点一样,在颁发年终奖励时,您可以在当月收入与年终奖励之间取得平衡,并将收入尽可能地降低到与税率相对应的较低税率水平 。 为了达到逃税的目的,也将减少税收。
第二种方法是年终奖励收入的多元化。 除了一次性的现金收入,公司还可以考虑增加员工福利。 例如,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一个好习惯。 为了员工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
如果你的公司是商业性质的企业,那么首先你得考虑增值税千万不要偷它!!!这样一来,地税自然也就如实交纳了。最好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花花心思,哈哈。这一点我就不多说了。
如果你是工业性质的企业,那么中间生产流通环节比较多,那么避税就容易多了(你慢慢想吧)。千万不要将一些“重要资料”写进电脑,因为好多地方国税的会去查你的电脑!!!
1、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