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罚款收入已扣除管理费用,最好不要输入营业外收入
这不是逃税,属于合理避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能够!雇佣关系的定义是:(a)与每个已安置的残疾人签订了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每个已安置的残疾人实际在一家残疾人医院工作。企业。
(2)对于每一个已安置的残疾人,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保单已全额支付。
(3)每位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定期重新安置的残疾人,其实际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所在地的县或县的最低工资。
(4)有残疾人安置和就业的基本设施。
总而言之,签订合同,获得保险,达到最低工资以及相关设施!
具体来说,在缴纳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士的工资的扣除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支付给残疾人士的工资的100%进行扣除。
关于支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可以根据实际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计算扣除额。在年底,可以为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和结算添加扣除额。
雇用残疾雇员支付500,000工资,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增加了100%的扣除额,因此,除了正常的税前扣除额之外,应税收入还减少了100%。最多可以调整500,000的应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安置残疾人和国家鼓励的其他人支付的工资。前述企业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 。残疾人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但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70号)规定了以下条件: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超过一年(包括一年),并且每个重新安置的残疾人实际上都在企业工作。 (2)对于每一个已安置的残疾人,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保单已全额支付。(3)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定期安置的每个残疾人,其实际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所在地区或县的最低工资。 (4)有残疾人安置和就业的基本设施。
首先残疾人个人提供服务也不一定全部免税,现在很多地方的免税政策都是有限额的,不是无限制的,至于公司雇佣残疾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有限额减免部分税收的,,并不是简单的支付残疾人的工资直接核减应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扣除下列各项费用: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
(二)国家鼓励的残疾人和其他就业人员安置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是指企业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工资扣除额。 。 根据支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实际扣除额,扣除支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100%。 残疾人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因为国家鼓励残疾人就业,对于安排了残疾人的单位给予帮助或者优惠,才有你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