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较麻烦,因为不是避税而是逃税。如果你从香港收钱,所有单据都应该対得上。风险较大。
香港税收制度简单及清晰,一向备受国际推崇,而税率及税项在发达地区来说是最低、最少的。香港一向采用的评税基准只限于向香港境内发生的贸易行为征税,其意义在于即使香港成立的公司进行贸易活动,如其贸易行为被香港税务局评定为离岸性质,任何因此等贸易而产生的利润是不用缴付任何税款。
香港公司不是不用交税,是可以合理合法避'税。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叫利得税,即盈利才需交税,不盈利不交税,税率是16.5%%,但是否盈利是可以合理控制的,但是要找专'业香港会计师处理账目,建议奥德盛,专'业香港会计师,帮助合理避税,100%%无风险。
转口贸易操作(离岸帐户的使用) 香港具有海外利得,无须纳税的税务条例,那么利用香港公司作转口贸易是可以起到合理避税,降低运作成本的目的的,应该尽可能将企业利润汇往且留在香港公司的离岸帐户.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香港公司先从深圳您的公司购货成本为100万美金,然后再卖给澳大利亚的A公司的售价为150万美金,这里您的香港公司起到转口贸易的作用,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至澳大利亚;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美金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美金利润可申请海外利得,因此会有很大节省。 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转口贸易操作(离岸帐户的使用) 香港具有海外利得,无须纳税的税务条例,那么利用香港公司作转口贸易是可以起到合理避税,降低运作成本的目的的,应该尽可能将企业利润汇往且留在香港公司的离岸帐户.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香港公司先从深圳您的公司购货成本为100万美金,然后再卖给澳大利亚的A公司的售价为150万美金,这里您的香港公司起到转口贸易的作用,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至澳大利亚;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美金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美金利润可申请海外利得,因此会有很大节省。 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了80万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30万,那么您国内就要按5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8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90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3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1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40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银行帐户 您可开在香港(比如汇丰、渣打、中银等银行),也可以把帐户开在深圳(比如渣打、招商、交通、东亚、深发展等银行)。
香港离岸公司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避税。通常的办法是您可以与国内的供货商签订一份代理出口合同,即可回避退税问题.或您公司与工厂直接签订一份代理出口合同,这样,也可以不用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向工厂提供未退税证明,由工厂退税.开立离岸账户的最大好处就是免税和与第三国贸易.
离岸公司注册,内地开设外资银行帐户。合理避税: 就是说你的利润不用开发票
现在都这样做啦注册一家香港公司
,然后在内地的外资银行(荷兰、渣打等)开设一个香港公司的离岸帐户
提取外币现金的手续费为:1.25‰(提取港币);2.5‰(提取美金) , 转帐手续费:境内:USD10(电报费)+1‰;境外USD15(电报费)+1‰ 注册一家国外公司并在香港开立一个公司帐户收汇外币,合法的避税,只需要几千元,就能让你的公司提高知名度与竞争力,也可以在国外或香港注册一家公司,以注册的公司的名义在国内经营,在税收方面也有很大的优惠,自己已经有公司的话再注册一家国外公司,税收也有优惠,而且大大提升贵公司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部分企业利用离岸账户规避政策管制。
近年来,部分境内公司离岸账户政策宽松、操作便捷的特点,与境外关联公司联动,达到转移定价避税、转移资本等目的。一是隐匿进出口收付汇资金,逃避税收管理。进出口企业在香港等地注册境外公司,通过境外公司在内地银行开立离岸账户。在进出口业务中,以境外公司的名义与国外客户签的定单和结算货款,然后境外公司再以较低的成交价与境内进出口企业结算,隐瞒境内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从而达到避税目的。二是虚假外资合法化。为保证投资人与缴款人相一致,虚假外资的投资人通常在国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由他人先将资金打入该投资人的离岸账户,再从离岸账户将打入资本金账户,使汇款人与投资人相一致。在上述行为中,通过离岸账户的操作降低了交易成本。虽然 这些负面影响并不是离岸业务本身带来的,但应该加以防范。
1、资本增值免税。《税务条例》第14条(1) 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凡任何人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按照本部被确定的其在有关年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就其上述利润按标准税率征收其在每个课税年度的利得税。”
2、股息收入免税。香港公司对外投资或持有股权而收取的股利,在来源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已缴纳利得税,因此不论源自香港还是境外均不需缴税。
3、免征预提税。如果香港公司支付利息及股息给非居港人士,通常是不用缴纳预提税的。政府只对非居港人士向居港人士或公司收取的知识产权在港使用费收取预提税。
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与新税法不同的,从其协定或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公布的《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在我主要投资来源地中,北美、欧洲、日本、台湾、避税岛执行10%%股息税率,而香港、韩国、新加坡执行5%%的股息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