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公司合理避税的两种做法:
1、按租金开票,老板按租金额20%%交税;
2、无偿借给公司使用,则当期费用少了这个租金支出,年末清算时少计的这部分成本*25%%交企业所得税。
这个问题我前几天见过类似的。
1、厂房属于不动产,按理应该进“固定资产”,但这里有个问题,由于土地是租赁的,你单位不可能有土地使用权,但我国对房地产的权籍管理明确规定房地不可分离,土地优先,如果进“固定资产”,我认为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报表数据并不真实,容易引起误解。
2、如果进“固定资产”,按规定房屋是按30年折旧,这个折旧年限可能长于土地租赁期限,不论是从财务核算、成本分摊的角度,还是从公司营业风险的角度,都不合理,前期成本分摊少,利润虚增,后期则反之,利润虚减,不符合可比性原则。
3、如果缩短折旧年限,有偷税之嫌,即使专管员沟通同意,但终究是个定时炸弹。
4、如果是我,肯定进“长期待摊费用”,这倒不是什么会计原则的问题,主要目的是调节纳税,如果期末有利润,则多摊,如果期末没有利润或利润较少,则少摊甚至不摊。
以上一见仅供参考。
自建厂房自用是否缴纳营业税
【发布日期】 2003.11.05 16:37:42
【正 文】
钟税官:
我公司为扩大生产,自备材料建造了一批厂房。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公司将有关材料费及人工费等计入在建工程。近日,税务机关对我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对这批自建工程征收3%%的营业税。对此,我们认为,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公司自建厂房自用,不应缴纳营业税。请问我公司是否应就自建行为缴纳营业税?
孙晓明
孙晓明同志:
2001年9月1日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发[1995]156号)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内部施工队伍(包括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自2001年9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的规定,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钟税官
这里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因为厂房目前尚未建好,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行办法实施前(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第二,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二)……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但这里是指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及以后自建的不动产项目租赁税率;
第三,如果确实是“租金30元/月”,并且是小规模纳税人,未超过30000元/月,是免征增值税的。
税费由对方承担的话,税金是怎么缴的是对方直接去税务缴纳吗,还是通过你们公司代收然后交的
另外你公司这样操作是不合理的(造成缴纳税款基数变低),因为你公司实际租金收入要比你合同规定的12000元要高的(税金对方承担),准确的做法是合同金额要取含税金额(即发票金额含税,向租户一并收取租金及税金,然后你公司交税),需要将租金换算成税前,不然到时税务稽查什么的你虽然有完税凭证但是实际上你的纳税金额要比实际纳税金额要少,不符合规定的
企业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按照你说的存在咨询费、监理费,应该不是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而是出包工程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咨询费和监理费为待摊支出(非一级科目可以放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而非待摊费用(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已经取消),在项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详细说明见(2)项目。
(1)自营建造固定资产零用的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照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自建固定资产多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修理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应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结转其相应的增值税额。
企业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完工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
(2)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关键是某项),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分摊,将待摊支出摊销至各项固定资产中)相关费用,包括为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正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损毁净损失以及复合联合试车费等。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你单位出租旧厂房,租金收入涉及的税金应该由你单位缴纳,想让承租方承担税金的想法是好的,但是,承租方肯定不会承担的。
房产税是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