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怎样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最少地缴税。还有一种介于合法避税和偷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是纳税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合法的避税,符合税收法律政策,是法律不禁止的
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政策,就是偷税,就要打击。这就是法律对待避税的态度。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的界限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
1、如果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122532.75元*20%%-375=24131.55元。因为工资2000元刚好与扣除标准(个税起征点)相等,工资交个税是0元,所以只有奖金纳税了:直接用122532.75元计算,先除12,适应税率是20%%,375是速算扣除数。
2、你算的缴纳金额为26034.96元多算了,而只交24131.55元个税。
3、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网上可搜索,目前只允许在工资里税前扣除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有的福利好地单位按最高15%的比例缴的,那要多缴的3点不能在工资税前扣除)、医疗金、养老金。还有,这三“金”以据实扣除,没缴的则不准扣除。要想把税费降到最低,只有高额交养老金和12%%的住房公积金了。
年终奖是平均到每个月计税的,怎么可能交那么多的税呢?发票的话,可以用机票,车票,以及购买一些低费率的发票,如印刷业。
本月提成,即年终奖或双薪
对每年的年终奖和双薪发放是年终奖累计分摊到12个月后确定税率,再计算个税,这样可比一次性征收少缴不少个税。
分摊至12个月计算能少缴个税
一次性奖金计税只许用一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规定,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不能按照年终奖计税方法计税。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对于你们来说,若要减轻税负,单位应尽量减少季度奖、半年奖等名目繁多的奖金发放次数,而是把这些本欲发放的奖金先在平时“记账”,然后和年终奖一起,一次性发放。
例:你年终奖为2万元(月薪大于等于3500元),以2万除以12,其得数1667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纳税额为:20000×10%-105=189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 1、当月工资(月工资)大于2000的情况:工资交的税a=(工资-2000)*相应的税率- 相应的扣除数;全年奖金/12用这个结果去找到与之相应的税率和扣除数,奖金交 的税b=全年奖金*找到的相应的税率-扣除数
2、当月工资小于2000的情况:(全年奖金-(2000-工资))/12用这个结果找到对应的税率和扣除数,交的税=(全年奖金-(2000-工资))*税率-扣除数
二、把全年奖金平均划分在每月的奖金上:每月交的税=(划分在每月奖金+工资-2000)*税率-扣除数
所以要看你的工资是多少在根据这个来算出一年要交的个人所得税,那个少就按那个来报税就行了。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1、部分工资按规定发放,剩下以费用报销方式发放;
2、平时工资不高,未达到纳税标准的,年终奖金预提,分摊到每月工资当中。
3、有内外帐有公户私户的,还可以采取部分工资从公户发放,部分从私户发放。
4、员工发放福利入账时计入其他科目(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只能部分扣除,要综合考虑,以免得不偿失)
5、有内外帐有公户私户的,还可以采取部分工资从公户发放,部分从私户发放。——私户是指个人账户供公司内部转账使用(随你怎么理解了,账户充公、小金库之类的,主要还是由财务人员进行管理,所有资金均是公司的,私人资金不能放在里面),在内帐作为银行存款体现。
操作方法很多,看你们财务怎么操作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