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对分配利息进行计提: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个人股东B
2、实际分配利息时:
借: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利润——个人股东B
利润分配账户:
1、账户性质: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利润分配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借方记减少,登记已分配的利润,如提取盈余公积、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等;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累积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累积发生的亏损。
4、明细账户: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利润,上缴税收后,为税后净利润。
税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如果公司章程和股东会之前决议要提前其他名目的 公积金,还要再提取公积金。
以前年度有亏损的,还要弥补亏损。
剩余的部分,才是股东可分配利润。
股东分配利润,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进行表决。分配利润,可以按股东的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只要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就按这个方案给股东分配利润。
确定分配金额,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
2、分红,贷: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贷向股东分红大概有以下分录、董事会决议: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代缴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贷:
1;库存现金;
3、代扣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股利,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根据个人税法规定,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利润红利时,应当依法缴纳20%的股东红利税。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附加费,募集时还需要提交剩余利润。 支付20%的股息税,这使利润看起来非常可观,并且在支付股息税后将严重缩水。
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面临巨大压力。 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合理地减轻税收负担,因此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征税20%的股东股利。
只要是人寿保险产品,都有避税功能,包括他的分红。并且保险还有避债功能。
一,按正常会计处理:
1.按照股东协议提款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00
贷款:应付股息(或其他应付款项)100,000
2.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款:应付股利(或其他应付股利)100,000
贷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20,000
贷款:80,000现金
注意:来自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将每笔利息,股息和股息所得的收入作为应税收入,适用20%的税率。
3.纳税时
借款:应付税款-个人所得税20,000
贷款:银行存款20,000
2.如果内部帐户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应删除应税帐户。
我现在要做的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现金
但资产负债表不平衡
1.您没有问题,资产负债表应该是平坦的。
2.再次检查其他主题是否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