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和普通工人的税率为5%。 他们都是一样的。 建设营业税率为3%。
问题补充:
属于您属于服务行业。 主要税种是营业税,根据税务批准方法缴纳:(土地税)
1.主税:按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
2,附加税
(一)城镇建设税按营业税额的7%缴纳(县乡镇为5%,乡镇为1%);
(二)按营业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
(三)按缴纳营业税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教育费;
3.根据分配的股息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
4.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5.此外,还有房地产税(原始价值的70%的1.2%),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汽车和车辆税等。
我不知道您在A,B和C之间的伙伴关系是否会变得特别。 但是,国家和地方税务公司的避税计划都是相同的。 根据您当前的示例,这笔交易是A公司和B公司所涉及的工程合同。如果您想避税和省税,那就是乙方公司。 您无需混淆。 除非B公司答应您让他在节省税款后将超额利润返还给您,否则您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一、建筑劳务公司
1. 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
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即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 总包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1)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人工费可抵扣3%%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的。
(2)无需承担工人社保费用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达到双赢。故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 建筑劳务公司与缴纳社保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可以在与工人签合同时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二、劳务派遣公司
1. 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对施工企业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2. 营改增以后,采用劳务派遣多处受限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好不要采用劳务派遣的。原因如下
(1)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3)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因此,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好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1、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点数要到地税去确定,有的是5%%,也有的是3%%;
2、按照你的收入缴营业税,也就是100万缴纳。所得税如果你是查账征收的话,按照你的利润数缴,核定征收就按照核定的比例数,这个每个公司不一样的,具体要问税管员;
3、工资可以做工资表,也就是自制原始凭证也可以入账进行税前扣除的,如果个别工人超过2000元,那你公司要替他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外面请的工人给你们干活,那可以要求他们去地税开具劳务发票用来入你公司的成本,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
希望能帮助你!:)
避税也是无可避免的,也就是说,更少的社会保障成本,人力管理成本等,以及更少的工作相关伤害风险。
现在实行个税全员全额申报制度,就是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的的也要报给税务,那么工资的费用税务就有底了。何况员工的工资还要跟社保相结合,临时人员的人工费就只能做劳务费了。
劳务费就必须到税务代开劳务发票,不然就不能税前扣除。
人工成本超过800元时如何合理避税:
1.更改用途。 打开其他发票。
2.视为工资。 但是您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社会保障。 可行性低
3.做内部帐户。
4.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具发票。 支付营业税,而不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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