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 1、当月工资(月工资)大于2000的情况:工资交的税a=(工资-2000)*相应的税率- 相应的扣除数;全年奖金/12用这个结果去找到与之相应的税率和扣除数,奖金交 的税b=全年奖金*找到的相应的税率-扣除数
2、当月工资小于2000的情况:(全年奖金-(2000-工资))/12用这个结果找到对应的税率和扣除数,交的税=(全年奖金-(2000-工资))*税率-扣除数
二、把全年奖金平均划分在每月的奖金上:每月交的税=(划分在每月奖金+工资-2000)*税率-扣除数
所以要看你的工资是多少在根据这个来算出一年要交的个人所得税,那个少就按那个来报税就行了。
过去这是不可避免的。 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减少税收。 使用“一年期奖金”扣除方法来计算税收,它仍然可以相对较小。
春节将至,不少单位开始给员工发年终奖。对于这笔不菲的收入,不少企业不知如何缴税,甚至出现了少数“发得多拿得少”的怪现象。为此,记者日前请教了税务部门的税收筹划专家,为企业解疑释惑。
年终奖按月分摊交税
税务工作人员表示,相关税法规定,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还应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前者应纳税额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后者应纳税额则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某公司职员小王本月工资为2000元,又拿到了12000元的年终奖。则直接用12000元÷12=1000元,其所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由此计算出小王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而如果小王本月工资只有1500元,则先要用12000元减去费用扣除额与工资的差额100元,再除以12等于991.67元,其所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小王应该缴的税为〔12000-(1600-1500)〕×10%-25=1165元。
回避“临界点”可巧节税
“我多拿了一块钱,怎么竟然要多交两百多块的税?”少数员工在拿年终奖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从数目上看是自己拿得多,可交完税后拿到手的,竟然比奖金总额低于自己的人还要少。如员工小李月工资为2000元,年终奖为6001元,其同事小张年终奖为6000元,按以上算法,小李应缴税款为575.1元,而小张只需要缴纳300元的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比小张还要少274.1元。
对此,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的税务专家提醒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在年终奖适用工薪所得税率时,每个级差都是一个“节点”,而在每个“节点”附近都会有一个“多发不如少发”的区间范围。
税务专家表示,企业在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前,要事先做好筹划,避免出现“多发却少拿”以及不同年终奖税后收入却一样等现象,不仅没起到“奖优”的作用,反而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大。他建议可通过先确定实发税后奖金,然后根据公式“倒推”,将其还原成含税收入后再发放年终奖。
“年薪制”高管尤其要合理筹划
税务专家提醒,对于高收入人群,合理节税尤为重要。如一些采取年薪制的企业高管,适用税率较高。可通过降低年终奖,将部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来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
例如,某企业高管胡先生月薪1万元,年终奖为25万元。其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是20%%,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25%%,高于工资适用税率。
按一次性发放年终奖计算,胡先生每月工资收入应纳个税1305元,年终奖收入应纳个税61125元。如果将25万元年终奖减少为20万元,将另外5万元分10个月并入当月工资,即有10个月的月薪为1.5万元。则年终奖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9625元,另10个月的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305元。这样一来,胡先生可省下高达1万多元的税款。
税务专家还表示,今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将年终奖金延迟到3月份发放。这样一来,工薪所得低于新的起征点,并且这个差额可令年终奖适用税率下调一个档次的员工,就可少交税。
每月应纳税工资总额为2850 * 12 + 150000 = 184200,即190,000。 月薪太低了。 扣除各种类型的保险后,可以将其设置为大约6,500,小于5,000。 税率基于每月应纳税额5000,则税率为45。这样,在12个月中大约77000-78000的薪水采用纳税年度计算方法。 缴税约27,500,缴纳各种保险约18,000,实际可获得145,400
如果将月薪设置为少于10,000,则在扣除各种类型的保险后,它会略低于8,000。 这适用于第二个税率10%和每月税345。这样,12个月的薪水约为120,000,其余的70,000是根据年终奖金计算的。个人税约为13,500, 支付了17,640税,并支付了各种保险。如果将月薪定为16,000左右,那么在扣除各种类型的保险后,它会略低于12,500。第三税率为20%。月税为1245,月薪约为190,000,因此不使用年税计算方法。年税收约14940元,上缴各种保险费4.2万元,实际金额13.3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是第二种方法更具成本效益。当然,有太多的假设,并且不能保证它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尽管没有要支付的保险,但它也是自己的,尤其是公积金
如您所说,如果工资和年终奖金可以分配给3个人,那么它应该是最适合每人每年约65,000的第一种方法,那么5500的月薪为4200-4300,扣除各种保险。 12个月的税费不足300元,三个部分共计19.5万,共纳税约1000。各种类型的保险大约有45,000,实际上有大约150,000是可用的。
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仅供参考
年终奖金的个人税有一种特殊的计算方法。 全名应称为一年期奖金:应缴纳的一年期奖金税的计算:
一年奖金应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一次性奖金×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税率是一年奖金应缴的年度所得税÷12 =? 比较适用的税率。 不计入薪水。
例如:
一次性应缴的年度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应纳税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36000×15%-125 = 5275元
[注:因为36000÷12 = 3000,所以适用于15%的税率和125个快速计算扣除额]
目前在年终奖的避税上,一般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年终奖分开发可少交税。因为年终奖在确定税率时,要先除以12个月。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这种计税优惠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作为发放年终奖的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化整为零进行合理避税。
第二种方法就是员工进行公益捐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未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给予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款=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工薪收入-法定扣除额-捐款(不超出捐款限额)。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天山道人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