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补偿款怎么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23 15:1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19-12-23 15:15
最佳答案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如何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 补偿费_安置 补助费

国家占地补偿款要交税吗

国家占用土地,被占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土地征收款,不需要缴纳税费。

0企业所得税_合理避税

征地补偿款合理吗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的项目和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般来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征地事务机构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按照规定,土地补偿费归所征土地的所有者所有,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安置补助费不足以保持被安置人员原有生活水平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将部分土地补偿费用于安置。

房地产开发怎么合理避税土地增值税?

一、要做到如何合理避税,首先我们就要熟悉这个行业及相关税金及定义,就土地增值税来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此项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2、 土地增值税只有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于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则不予征税。

3、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再转让,征税。

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的,暂免,建成后转让的,征税。

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暂免。

交换房地产的,单位之间交换征税,个人之间互换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

房地产抵押,抵押期间不征,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期满不能偿还债务,以房地产抵押的征。

房地产出租不征。

房地产评估增值不征。

国家收回房地产产权免征。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债或置换土地征税。

首先大概的征税与不征税范围我们明白了,这就有利于我们进行后续的筹划,接下来就是解决实际核算的问题了,合理避税的目的也就是在合法的范围内用合规的方式合理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加利润,那么合理避税主要就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了,一是从成本入手,关于成本的问题可参照本论坛的另一篇文章,一是从收入入手。首先税收成本的降低就从日常发生的各项支出开始,要想少交税,自然就要想办法从成本上下功夫,在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增加了,实现的增值额自然就降低了,那么税也就少了。首先我们要了解可以扣除的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等等。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主要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主要有: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以上内容都了解后,就可以根据上面的内容来找相应的方法了。

三、合理避税具体方法:

1、均衡增值额的方法:对于不同物价水平的不同地区同时开发多个项目,可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各项开发成本进行最大限度调整分摊,将获得的增值额最大限度的平均,保持各处开发项目增值率大致相同,降低某段时间增值率过高的现象从而节省部分税款的缴纳。

2、增加间接费的方法:比如可以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的筹划,即在组织人事安排上可相应的将总公司一些人员放到项目中或兼职到每一个具体项目中去,那么此类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分摊部份至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去,增大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如何合理避税

这要看你是什么性质的出资。如果仅是个人合伙,又没有成立正式的企业,仅需要双方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即可,不用交什么税。如果是要成立正式的企业,就需要进行评估,并且进行注册登记。评估就要评估费,注册登记的企业,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就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主要的税种为增值税。

怎样争取征地补偿款?

关于如何得到补偿款,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有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由于失去土地而造成的损失的补偿。村民完全有理由要求村民小组支付他们应得的份额。凡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与村集体发生纠纷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因此,村民应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此问题,以争取他们的合法权益。

请问土地征用补偿款应否交税?

不应当交税,法律没有规定,这钱不是正常交易的营利,而是土地的补偿,并没有在原来的基础上营利增值.如果税务局坚持,可以与其法院理论,需要的话,我们可以让中央媒体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