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资金当然是企业自己管理,上述两个规定实际上应该是针对于财务人员的,更具体点是防止出纳人员出现私吞公款,任意挪用等等情况的发生。你说的也有道理,若是家族式企业或者小企业,你怎么管理都可以,反正都是自己人,但稍微正规或者稍具规模的企业和公司不可能有精力每天都去监督货币资金的流向和盘点,所以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也是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当然,制度归制度,还是需要靠人来执行,若真是故意去出问题还是有漏洞可以钻的,所以,财务人员要求自身必须自律、自省。
1、从其他渠道进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向税务局提交申请,降低税负,太高了。你司的情况,恐怕主营业务利润率比税率高不了多少吧?
3、下策,只能逃税,无法避税。那就是减少开票收入,隐瞒不开票收入。
单位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是非法的, 应当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小金库是非法的,但钱依然是公款,谁动用了谁是侵占罪。
不过,仅是对不上账是不能证明会计犯有侵占罪的。因为对不上账也可能是财务账目上出了差错,也可能是出纳员的支付差错,还可能是被盗。要查明原因。法律上是疑罪从无,仅是怀疑是不可以强加罪名的,要依证据由法院定罪。
如果单位还有其他合伙人或股东而且是法定代表人擅自行为,且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应该构成挪用资金罪。
1、加强进项税管理:不能错过一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机会,取得进项税项就是取得了收益。 2、加强成本管理:该进的成本一定不能要把握,不该进的成一定要想法子进,没法子进的成本换个名目进,虚假的成本,按实际进。成本减少应税所得,所以某种意义上讲成本也是收益。
如何合理避税:
中小规模企业产生税务有2种情况:
1、开发票
2、公司账户有资金流动
① 顾客要是发票的话您可以把税收转嫁给顾客,要发票就贵点呗。
② 的基本户进账了,就产生税收了。钱不走基本户了,可以走一般户,这样就不会产生税收了。税收的话是按3个点交税的。
③ 如果客户打款到您公司基本账户,同时让您开发票,需要缴税。只算一种。也就是说,只要基本账户有资金流动,不管您有没有开发票,照样缴税。
公司账户分: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公司只能先开基本账户之后,才能开一般账户)
基本账户: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可以取现可以转账。
一般账户:一家公司可以有很多一般账户(纳税账户也属于一般账户),一般账户只能转账,不能取现。
而税务的产生只能基本账户的资金流动有关系,跟一般账户无关。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税赋的行为。大体上有三种形式:合法型、非违法型、形式合法而内容不合法。
经常采用的避税手法:
一、转让定价:通过关联企业,达到整体最大限度的逃避纳税义务。对产品、劳务的交易不按市场价格进行,在税率高地区采用高进低出,在低税率地区采用低进高出,以达到整体的避税。在跨国企业中甚至还存在开票公司这种形式。
二、企业存货计价避税:利用企业内部具体的核算方法和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办法。
三、折旧:采用税法允许而对企业有利的折旧方法。
四、资产摊销法: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材料的摊销尽可能保持成本最大化,税前利润最小化。
五、筹资租赁法:以支付租金的方法降低企业利润和税基。
六、信托手段: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让非优惠地区的财产挂靠在优惠地区的信托机构名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七、挂靠避税:例如挂靠在科研、福利、教育、老少边穷地区。
采用综合利用避税法,应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面认可;
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否则,如果一个企业本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避税法。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3)、成本费用避税法
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可见,在合法范围内运用一些技巧,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